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杂费

教育部等五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意见》的通知,明确要求坚持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义务教育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公办义务教育学校不收取学费、杂费。严禁收取与招生入学挂钩的捐资助学款。

教育部: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据教育部官网消息,近日,教育部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秋季学期教育教学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各校按照“错区域、错层次、错时、错峰”“属地统筹”等原则,周密安排2020年秋季学期开学和相关工作,全面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