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鼓励幼儿园设托班能否成为上海、浙江之后的选择?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时间: 2021-04-25 | 责编: 罗天林

中国网4月25日讯,中国幼教年会公众号4月22日发了一篇话题《多地幼儿园“盲目”设托班,此政策真的就对吗?》,引起业内不少人的关注和评价。就国内大多数地区“地方政府等是否应该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这个话题,华夏前程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中国幼教大会秘书长、中国托育大会秘书长孙纲等专家给出了系列建议,希望能借此文抛砖引玉,让有一些观点得到共鸣或者说让大家多方面(理智)的来讨论、交流“是否应该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这个话题。

一、充分考虑托育机构举办人投资的积极性 

发展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国务院17个部门参与的事业,是一个重要国策。国家力量在布局、引导,给予市场参与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创造了机会。

在市场经济(整体投资环境)2019年开始逐渐波动的历史时期,国家关于幼儿园普惠改革政策的推进实施,使得资本进入学前教育行业产生了重要影响,社会总体上习惯把0-6岁学龄前儿童看作是一个空间体系,鉴于对国家政策走势方面的担心,大量投资人对投资举办托育机构、幼儿园的热情总体上出现了纠结导致热度有些“走低”。恰巧2020年1月又遇到新冠疫情的爆发,托育机构和幼儿园的房租及人员工资等成本的压力不减,使得许多托育机构、幼儿园运营举步维艰或直接倒闭,在这三重无法抗拒力量的重要影响下,投资举办托育机构成为了大家更加慎重的选择(有的不敢或者不能)。

在“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国家意志下,如果地方政府盲目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容易形成地区内现存幼儿园与新举办的托育机构进行生源竞争(2-3岁交叉部分),这将会违背国家发展托育坚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保障措施(见2019年4月17日国办发[2019]1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也会进一步导致投资托育机构的积极性不断受到影响,将会影响社会投资举办托育机构的积极性。

所以,托育投资者应该放心,政府总体上不会大量的盲目引导幼儿园来开设托班,这不符合国家意志和中央文件主导精神(本文后面有更多阐述)。

二、国家宏观指导和地方实施细则需要一致性

2019年10月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支持社会力量发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试行)》(发改社会〔2019〕1606号),在总体思路中已明确:3岁以下托育服务属于非基本公众服务范围,是地方政府事权,要坚持社会化发展托育服务,围绕“政府引导、多方参与、社会运营、普惠可及”,深入开展城企合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草案(征求意见稿)》政府责任中明确:国家普及学前教育,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公益普惠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现有幼儿园需要发展到80%左右为普惠(或公办),学前教育事业的发展(公共服务体系)与托育机构的发展(非基本公众服务范围,坚持社会化),两者定位存在本质上的差异,两个事业方向上都有着自己的重要任务。

如果现存大量幼儿园开设了托班,大量2-3岁婴幼儿被抢先招进幼儿园托班中,本来可以由市场举办的托育机构的来投入,进而转入到国家财政需要应付的新压力。在党的十九大作出重要的决策部署“幼有所育”重要的压力大量集中在现有的幼儿园中,这在大部分地区是不太实际的。

结合人口发展变化,未来3岁以下的托育机构收托的婴幼儿数量(孩子容量),与现有幼儿园孩子入园数量应该基本上保持协调。因为托育机构平均容纳孩子的数量,达不到幼儿园孩子入园的数量,即使3岁以下有50%左右的入托率,全国托育机构的数量可能最终比现有幼儿园数量还多,未来业务监管也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如果现存大量幼儿园开设了托班,托育机构总体数量少了一些,形成的布局相对也简单一些,基层业务主管部门对托育机构的管理压力会降低,这可能是导致当前许多基层业务主管部门“懒政”的一种选择。这尤其对托育事业的发展来说,简单了,未来就会缺乏丰富的监管经验,这也会将导致十四五规划期间至2035年远景目标达成期间托育机构有质量的发展得到挑战,实现国家战略部署的基本目标存在更大压力。

国家设法促进人口出生率(二胎政策等)能保持相对稳定的话,目前部分地区的正规幼儿园(包括有质量的幼儿园)的入园率还远远不能满足未来3至6岁幼儿入园的基本需求(目标、任务),如果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作为重要引导的工作),3至6岁幼儿入园率将成为未来新的矛盾,学前教育整体质量上可能难以得到保障。

三、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与3-6岁幼儿成长是不同的学科体系

孩子从出生开始至6岁,脑结构变化非常惊人,尤其0-3岁阶段,是人生成长之初脑结构形成的重要时段。中国自古就有这样一句话“3岁看大、7岁看老”,这也是从脑发展、心理学发展等方面总结出来的重要常识性认知。

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目前基本上是以月(或季度)为阶段进行观察对比的,而幼儿园中3-6岁幼儿成长,目前基本上是按照年度(或半年度)为阶段进行观察对比的。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和3-6岁幼儿成长,是人生早期发展的两个阶段,属于两个领域,保教内容各有侧重,分别涉及到多个不同的学科、专业,我们不能简单的用幼儿园(3-6岁幼儿)的管理、保教经验来解决0-3岁婴幼儿早期发展的问题。

幼儿园的管理者,可能会习惯性的利用幼儿园的管理、保教经验来植入托班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这样对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的专业经验积累,可能不会有那么理想。即便是托育(托大班孩子)向幼儿园小班过渡(托幼衔接),是否应该按照一年的时间来进行安排,这也是值得研究的课题(讨论的话题),并且希望用数据来证明其科学性。当然,如果高质量的幼儿园设托班,并且有相对专门独立的团队管理、运营,并且坚守托育主管部门的专业意见,应该说是一种比较理想的状态。

当我们所在地区的普惠园(包括公办园)的质量如果还没有优势时候,政府投入的财政力度还不能保障得时候,政府鼓励幼儿园开设托班可能成为一项“事倍功半“的选择,应该说总体上从政策层面来推动普惠幼儿园中开设托班,目前不适宜成为主流。华夏前程教育科学研究院与北京、上海、重庆、广东、陕西、青海、贵州、宁夏、内蒙古等相关专家及部门进行了非正式确认,基本上还没有鼓励幼儿园中开设托班的政策或意见。

幼儿园增设托班,可能还会潜意识的影响家长。家长群体会以为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是否又误判成为教育部来办“学前教育”了。

在第三届中国托育大会开幕式(主旨报告)中,大会秘书长孙纲提到:大量幼儿园开设托班,对于部分地区来说目前可能是一项有风险的决策,同时也是部分地区政策不合理的引导。建议有类似想法的地方基层政府领导慎重考虑。

四、怎样学习获取上海市的经验

许多人可能会问一个问题:为什么上海市有幼儿园开设托班的目标?

在15年前,上海市多个区(县)就有了早期教育(育儿)基地,妇联参与了大量的指导工作,在2016年携程亲子园(等幼教机构)扎针、虐童事件(风波)后,亲子园(原定义的早教机构)直接划归到教育部门管理,目前上海市成为了全国托育机构唯一归教育部门直接管理的行政地区。2019年国家对托育机构定义后,上海市各区(县)早教指导中心更名为托育指导中心。

近期,上海市已经有了明确的阶段任务目标,托幼一体园2022年底在公民办幼儿园总量占比中不低于50%,我们从多个角度来看看:

(一)上海市是一个国际化大都市,是中国面向全世界的重要形象城市(窗口城市)。上海市经过前面多年的积累布局,财政充裕(政府投入有保障),在专业上领先其他城市、地区多年,并且率先向“幼有善育”目标迈进了。为了满足上海市适龄幼儿家庭多元化入托需求,依靠普惠园(包括公办园等)就能解决0-6岁入园入托的大部分矛盾了。部分特殊高要求的家庭(上海市少部分家庭的VIP服务),有一部分会选择知名公办园,有一部分选择盈利性民办托育机构,民生大问题就解决了,同时满足托育投资人的需求。至于政府给民办盈利机构需要留出多少空间?这是依据上海市托幼事业在发展动态过程中逐渐注意和分析的问题。

(二)上海市的国际化竞争氛围领先,即民间开办托育机构的投资人、运营者,有着强大的竞争意识(心理优势等)。如只依靠托班年龄段2-3岁的孩子入托,很可能成为投资人的侥幸心理,不足以证明是纯靠市场、靠质量来创造托育美丽风景线。上海0-3岁婴幼儿入托的人数潜力空间依然很大,民营投资人、运营者需要依靠专业做真正的托育服务来吸引(只有0-3岁兼顾才算真正的托育机构),这也会发展成为市场倒逼上海市托育机构成为未来的有质量的强者群体。就从目前取得的成绩,上海市民间托育机构投资人,已经应该获得来自全世界的掌声。

(三)上海市托育机构、幼儿园,由教育部门统一管理,加上近年来上海市人口出生率相对稳定或略上升(可能不会有很大的上升波动),所以在目前普惠幼儿园(公办幼儿园等)开设托班,从入园率、入托率、监管责任归口等因素总体来看,是容易统一实施的。

五、《浙江省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试行)》给我们什么启示

2021年4月21日,浙江省出台《浙江省幼儿园托班管理指南(试行)》,这是全国首个关于幼儿园内托班管理的指南。

我们都知道,浙江省的经济发展、学前教育发展,在全国也是靠前,我们相信幼儿园、托育机构之间的关联,浙江省政府已经有充分的考虑。这是浙江省地区幼儿园开设托班的管理指导,本属于浙江省范围内幼儿园托班管理的专业范畴。

近日,在一家自媒体上见到一句话“鼓励全国学习浙江省,促进幼儿园内开设托班”,这及有可能被怀疑是许多民办幼儿园举办者的心声,因为民办幼儿园担心生源,这样可以增加民办幼儿园一份新的收入,化解民办幼儿园的经济压力的一种“意愿”。实际中,指南是专业指导,是市场不可或缺的一种形态,并不代表政府在大力的鼓励。

结合上海市、浙江省,全国范围内许多托育投资人、幼儿园举办者(管理者)可能会自然的理解“幼儿园举办托班,将成为全国政策的总体导向”,这可能会引起部分托育投资人、政府领导的一些焦虑。

介于此形势下,我们纵观未来五年、未来十年、未来二十年或未来三十年社会的发展需求,也是一切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我们也期待多个地区尽早出台更多积极影响地区托育、学前教育良性发展的有关政策,能够尽快出台有关强有效的刺激计划,促进地区托育机构积极发展的“榜样政策”。一起助力中国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学前教育事业更积极、健康的发展。一起发出更多有利未来托育机构健康发展的美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