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好门 看好人”把好“幼儿接送交接”安全管理各环节
中国网11月11日讯(记者 刘佳)2025年6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学前教育法》(以下简称《学前法》)将正式实施。今天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学前法》相关制定背景和相关细则做解读。幼儿在园安全问题是最牵动家长心、最牵动社会敏感神经的关键,如何保障幼儿园的安全以及在园儿童的安全?此次《学前法》在立法层面给出了明确的规范。
“幼儿园的孩子小,自理能力弱,都是家长的‘宝贝疙瘩’,安全工作至关重要。”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田祖荫为幼儿在园安全问题做出基本定调。他从《学前法》的具体条例中,进行细致阐释,首先,在设施方面,要求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幼儿园内及周边区域的建筑设施设备没有污染和危险;其次,人员的配备方面,规定幼儿园的教职工的资质条件,强化聘用管理等方面;最后,在安全监管方面,要求政府部门监控,建立幼儿园安全风险的防控体系。此外,幼儿园要加强安全防范的建设,建立健全相关的制度。
今后,教育部也将结合《学前法》围绕幼儿在园安全重点做出四点工作部署:一是压实安全管理责任,层层传导,切实落实地方政府及相关部门和幼儿园的安全责任。加强幼儿园的安全保卫、卫生保健、食品安全等安全监管。“就是做到有人管不推,该谁的事谁上”,田祖荫说;二是健全安全工作机制,要督促幼儿园健全落实房屋设备、消防、门卫、食品药品、幼儿接送交接,幼儿就寝值守和活动组织安排等安全防护制度和检查制度,把好安全管理的各个环节。“通俗说就是‘守好门,看好人’”;三是加大违规的惩治力度,对未履行安全保障责任,教师存在师德师风问题,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情况,依法追究有关单位和员工的责任,法律条文硬起来;四是加大教育的宣传力度,要深入组织开展学前教育普法宣传培训,引导各地各幼儿园全面了解幼儿园安全管理的法律规定,政策知敬畏、守底线、存戒惧,营造依法保障在园幼儿安全的良好工作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