巢湖学院持续优化“一二四”工作模式 着力提升依法治校水平
巢湖学院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促进保障学校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学校坚持“三个提高”,即提高依法治校政治站位,提高依法治校保障水平,提高依法治校工作质量,不断优化“一二四”法治工作模式,持续推进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
健全一个机制高站位谋划依法治校工作。学校党委行政高度重视法治工作,切实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健全法治工作领导和推动机制,强化推进依法治校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学校党政主要负责人担任法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每年多次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学校决策会议定期研究法治工作并形成会议纪要。校院两级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将法治作为重要学习内容。落实干部考核述法制度,校党政领导班子及个人在年度述职报告中均报告法治相关工作。健全法治工作责任体系,将依法治校工作纳入二级单位目标管理考核指标体系,明确考核标准,以考核推动法治工作有效开展。二是优化顶层设计。学校将法治工作纳入整体规划,在学校“十四五”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党政工作要点中均对法治工作目标任务进行规划。制定实施学校“八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实施方案,每年年初制定学校年度法治工作要点,进一步细化法治工作任务落实。通过优化顶层设计,学校依法治校工作目标更明确、规划更科学、措施更有力,法治工作实效性不断增强。
抓住两个重点 高标准保障依法治校工作。一是加强法治队伍建设。成立法治工作办公室,配备适应学校规模和管理需求的法治工作人员,负责学校法治工作管理,形成了“每周有计划、每月有总结”的运行机制。组织专职法治工作人员参加“新时代高校法治工作规范化发展研讨会”“全省教育系统依法治教培训班”“新时代高校制度建设与法治工作优化发展研讨会”等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学校法治工作专业水平。建立健全法治工作联络员制度,选拔 36 名政治素质好、法治意识强的同志担任法治工作联络员,推动法治工作向校内各部门、各学院延伸,凝聚法治工作合力。制定学校法律顾问管理办法,完善法律顾问工作机制,进一步规范法律顾问的聘任与管理。二是完善规章制度建设。坚持以学校章程为引领,高标准夯实依法治校制度基础。组织开展章程修订工作,在学校网站及时发布《巢湖学院章程(2023年核准稿)》,推进学校章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实施。制定学校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推进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定期开展制度体检,持续推进规章制度“废改立释纂”工作。
把握四个关键 高质量推动依法治校工作。一是完善内部治理体系。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修订并严格执行党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推进决策管理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进一步发挥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学生代表大会作用,保障师生依法有序参与学校管理。二是加强法律风险防控。编制学校法律风险清单,系统推进学校法律风险防控建设。修订学校合同管理办法,加强合同审查,有效防控合同风险。制定诉讼与仲裁事务管理办法,完善工作流程,妥善应对学校涉诉纠纷,有效维护学校合法权益。三是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坚持将宪法教育寓于学生培养全过程,在毕业典礼等活动中设置礼敬宪法环节,持续开展国家宪法日“宪法晨读”特色活动。承办安徽省第八届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省级比赛。建成法治主题公园,积极开展“师生法治公园话法治”品牌活动。推进学校法治教室建设,打造法治学习宣传教育新平台。四是维护师生合法权益。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修订学生申诉处理办法、学校信访工作实施办法及校领导接待日制度,畅通信访渠道,将党建、法治、信访工作有机结合,切实帮助师生解决急难愁盼问题。大力整合资源,成立“巢湖学院法律服务中心”,为广大师生提供优质法律服务。
近年来,巢湖学院高站位谋划、高标准保障、高质量推动依法治校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学校依法治校典型案例多次被上级主管部门推介。2022年,学校调研报告《巢湖综合治理法治路径》获得安徽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批示;决策咨询报告《谨防农业产业园成为“负资产”》获得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批示。2023年,《安徽教育信息》刊发《巢湖学院:“三个加强”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工作》,推介学校依法治校做法;《法治日报》刊文《把法治宣传教育寓于学生培养全过程》,介绍学校扎实推进依法治校示范校创建工作;在安徽省第八届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省级比赛中,学校获得演讲比赛高校组第一名。2024年,学校获评安徽省首批全省依法治校示范校,并被推荐参加全国依法治校示范校评选。(文/查华 图/樊振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