念好“四字诀”,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3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的通知》,为深入学习贯彻修订后的《条例》,经党中央同意,自2024年4月至7月,在全党开展党纪学习教育。党纪学习教育的开展对于党员领导干部的管理教育,强化纪律意识、加强自我约束、提高免疫能力,增强政治定力、纪律定力、道德定力、抵腐定力具有重要意义。作为基层党组织应着力念好“四字诀”,深入抓好抓实党纪学习教育,推动《条例》入脑入心,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
念好“学”字诀。深刻把握《条例》标准要求和精神实质,是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前提。只有时刻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才能更加精准把握《条例》实质。坚持原原本本学,基层党组织应将《条例》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集中学习的重要内容,引导带领党员领导干部读原著、学原文,真正让党员领导干部搞清楚党的纪律规矩是什么,弄明白能干什么、不能干什么,始终做到忠诚干净担当。坚持逐章逐条学,基层党组织书记要率先垂范,带头深读细研,引导党员干部准确全面把握本次《条例》修改充实76条和新增16条具体内容,常学常新,坚决防止“走马观花”“蜻蜓点水”式学习,切实让党员干部学有所得、心有所规。
念好“全”字诀。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学习全覆盖,是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要求。《条例》规定要求为每名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重要行为准则和思想指引,面对现今流动党员、老弱病残党员等特殊群体数量较多的现实情况,全面抓好全覆盖学习对推动党纪学习教育取得实效具有重要意义。基层党组织应建立“上门送教”机制,针对老弱病残特殊党员群体,组建党纪学习教育宣讲队伍,按照实际情况采取集中宣讲和入户宣传方式,将党纪学习教育相关资料、理论送入每名党员家中。建立“网上学堂”和“返乡学堂”机制,针对流动党员现实情况,以党支部为单位建立微信、QQ流动党员学习群,及时发送学习资料,有效组织学习活动;结合节假日返乡特殊时间,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组织开展集中学习和主题党日活动等形式,集中组织返乡流动党员学习交流,确保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不漏一人。
念好“新”字诀。多形式推进《条例》学习教育,是推动党纪学习教育走深走实的重要手段。基层党组织作为理论宣传学习的第一阵地,也是党员教育管理的前线抓手,更要推动党纪学习教育有实招、获实效。“专题讲座+实地调研”拓展学习,充分运用中国共产党员网、干部网络学院等媒体,常态化做好党员日常学习教育视频讲座培训,邀请省、市、县专家定期组织专题讲座培训;充分利用廉洁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党员干部实地参观体悟,进一步帮助提升党员干部学习深度和感悟;“专题党课+警示教育”强化学习,基层党组织书记应结合书记坝坝会等活动,立足基层党组织重点、难点问题等,定期有针对开展专题党课教育,强化党员干部学习;结合本地实际,定期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学习警示教育片,重点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重点岗位人员风险领域问题典型警示教育,不断增强党纪学习教育感染力。
念好“干”字诀。推动以学促行,实现党员、干部把纪律规矩转化为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是推进党纪学习教育的重要目的。只有始终牢牢坚持以纪律底线为指引,才能够让我们更好地干事创业、积极作为,创造不负人民、不负时代的业绩。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基层党组织要坚定扛牢主体责任,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的政绩观,厘清权责权限,坚决抵制“文山会海”“甩包袱”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积极营造良好的干事创业环境。坚定服务群众,将党纪学习教育同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结合起来,集中解决一批群众身边实际问题,真正让基层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切实推动党员干部在增进群众感情、维护群众利益上担当作为。(肖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