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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胜?劣汰?专家称优胜教育爆雷,疫情并非主因

来源: 未来网 | 作者: 张冰清 | 时间: 2020-10-29 | 责编: 曾瑞鑫

各位尊敬的家长,同学,员工,还有加盟商,由于我言论不当造成抖音暂时无法直播,抖音封禁三天,我会在固定范围内播报工作进展,优胜不会跑路,我会一直坚持到底。”近期深陷跑路退费风波的优胜教育总裁陈昊在22日晚间在个人官方微博发布了微博称被抖音禁封三天无法直播。

此前,陈昊曾在10月21日的直播中回应跑路风波并表示,优胜教育现金流断裂是由于前两年发展过快,管理不规范使得全国有接近50%的校区重新选址装修,为维护品牌曾开启绿色退费通道。此外,由于自己部分决策失误,在没有足够资金储备的情况,遭遇疫情冲击,导致陷入如今的境遇。

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研究员储朝晖在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优胜教育的爆雷,疫情因素并非主因。

“优胜教育原来就是一个做中小学辅导的机构,现在它的定位改变了,事实上它的管理层再把它变为一个资金运作的平台,依靠这个平台快速地去通过其他的方式来获得巨额的资金。我认为这是最终令优胜教育难以承受,最终不可持续的一个关键原因。”储朝晖认为。

  @优胜教育陈昊新浪微博截图

前情回顾:优胜教育总部人去楼空

时间前移,早在2019年底,就已经传出有优胜教育门店拖欠薪资的消息。

此前未来网在《多地爆雷!家长惊呼:优胜教育“马甲”太多维权太难》一文中报道优胜教育多地爆雷:门店关闭、拖欠员工工资、会员退费遇阻……目前,北京、上海、天津、成都、重庆、哈尔滨等地家长投诉优胜教育出现关店热潮后退费无门。但恰恰在此时,优胜教育总裁陈昊却转身注册了多个新的教育公司。

随后在未来网《三次上“黑榜”被列入经营异常 优胜教育紧急更换法人》一文中,报道了在10月14日,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关于谨慎选择教育培训机构的消费警示》中点名优胜教育,且这是其第三次上榜。

在此之前的2020年10月10日,优胜教育已被北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随后10月15日,优胜教育的法定代表人从“陈昊”变更为“唐芳琼”,唐芳琼的职务也从此前的监事调整为经理、执行董事。

10月19日,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上,挤满了来前来维权的家长,而此时在光华路SOHO的优胜教育总部却已人去楼空。大楼保安向前来维权的家长表示,这里面已经没有人了。

所以便有了优胜教育总裁陈昊21日晚间直播一事。并承诺每天12点在抖音露面公布事情的解决进度。但究竟如何退还学费,陈昊并没有在直播中表示,只是表示不会跑路。“只要能活着就慢慢还呗。”陈昊在直播中回应。

陈昊在直播时表示,再获得5000万左右资金北京地区问题就可以完全解决,如果有1个亿的话,全国就能完全解决了。分期付员工的工资,分期付退费,正常全部运转起来。

此外,陈昊在21日晚间直播中提到在今年四、五月份,公司整个资金链已经陷入快要断裂的状态。此时“我们找到了青睐了我们的上市公司,进行了签约,我们也把股权质押给了上市公司,在没有正式签约前,得到了上市公司一部分资金的资助,全部投入到了员工的发工资当中。”

事实上,陈昊所指的上市公司应为*ST金洲(000587,SZ)。而这家公司在10月21日还收到了深交所的关注函。深交所要求*ST金洲核实优胜教育相关情况,如情况属实,*ST金洲须近一步披露优胜教育事件对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可能产生的影响及风险提示。

三问优胜 何以为之?

事实上,在优胜近期的注册新公司、变更法人等一系列操作中,实在令人不解。为什么拥有一家负面缠身的公司的总裁可以转身就开设新公司?为什么在公司存在拖欠员工工资、会员退费遇阻之时,依旧能顺利更换法人?

为此,未来网记者采访了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教授王贞会,他向记者表示,事实上,公司法和有关行政法规也没有规定公司登记需要对公司设立人的经济情况等背景资料进行审查,而是只要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设立条件,即可成立公司,所以即使前面的公司已经负债累累,仍然可以登记新公司。而且,本事件中陈昊选择在异地进行注册,也是规避了在北京可能无法注册公司的风险。

而对于变更法人,应该说是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因为我们的公司法和有关行政法规并没有要求公司在有关事项变更登记时需要向主管部门提供公司经营状况的资料,也没有明确规定市场监管部门需要对公司经营状况或变更事由等进行实质性审查。王贞会表示,“这也就意味着,市场监管部门只是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变更要件进行形式审查,只要满足形式要件,即可准予公司有关事项的变更。”

如此这样,优胜教育的操作就是合法合规的吗?

王贞会表示,据《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有不少家长向未来网记者表示质疑,优胜教育变更法人后,陈昊就可以逍遥法外,不用还债了?

对此,王贞会表示,“此时变更法人是不是就意味着他抽身了,成功躲避债务了,我觉得这个还不是,还并不能这么说,因为公司承担责任,公司法人实际上是跟股东联系在一起,股东出资实际上是要承担相应的债务比例。”

而在之前的直播中,陈昊表示,法人变更为母亲是为方便贷款。

王贞会也向记者表示,如果陈昊在天津注册的新教育公司,是动用北京优胜辉煌教育科技有限公司的资产,那么在发生爆雷后,他仍需将这些资产返还给优胜教育用于偿债。

王贞会在接受未来网记者采访时表示,如果商家拒不退款,消费者可以解除合同,甚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退还。如果优胜教育的法定代表人携款潜逃,这甚至是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侵占公司的资产。

消费者在提起诉讼的同时,还可以联合提起破产申请,如果法院受理了破产申请,那么将会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能够有效地,防止教育机构进行财产转移的行为。王贞会表示。

预付费的“坑”家长受够了

此外,有不少家长在维权时向未来网记者表示,就在国庆假期前,优胜教育的老师还在游说家长们续报课程,并推出了续保优惠,有的家长甚至缴费多达十数万元,少则两三万元。

预付费的坑,不少家长都吃过。事实上,多数教育培训公司因退费引起的爆雷,也都与教育培训企业进行预收费有关。

10月22日,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管总局发文,要求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为期一年的集中整治工作,重点针对各类中小学校外培训服务机构利用合同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违法行为。

事实上,早在今年六月教育部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印发《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中,就明确了培训机构应当向学员明示办学许可证、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办学事项、上课时间、服务承诺等内容。值得注意的是,《培训合同(示范文本)》还明确了退费程序和要求,例如列出了学员申请提前退学双方可约定的退费方式。

2018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明确要求严格执行国家关于财务与资产管理的规定,收费时段与教学安排应协调一致,不得一次性收取时间跨度超过3个月的费用。

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表示,之所以规定培训机构收费的时间跨度,就是为了治理培训机构收了预付款之后的“跑路”问题。

熊丙奇也表示,对于预付费经营模式,监管不能只审查机构有无资质,还必须对机构的经营过程进行监管。对于校外培训机构,国家明确规定不能进行提前教学、超前教学,不能违规收费,如果没有过程性监管,监管部门不了解培训机构推出了哪些培训项目、培训内容是什么、如何收费,怎么进行监管呢?这就要求完善备案审查制,要求培训机构向教育主管部门备案培训项目、内容、收费、收费等情况,同时监管部门要对这些备案内容进行核查。而要落实备案审查,就必须加强监管力量,但从现实看,还缺进行备案审查的监管力量。

中国政法大学民商经济法学院副教授葛平亮表示,应当从完善立法着手,研究或建立预收学费的专门账户,使得预收学费用于将来开设课程的支出。另外,在预收学费的保护上,还应当规范合同的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