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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焦作幼师投毒致25名幼儿中毒 被告人一审被判死刑

来源: 澎湃新闻 | 作者: | 时间: 2020-09-29 | 责编: 徐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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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萌萌幼儿园投毒”案被告人王云一审被判死刑]

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萌萌幼儿园投毒”一案进行公开宣判,判决被告人王云犯投放危险物质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被告人王云及幼儿园负责人连带赔偿各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的经济损失。

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王云因生活琐事与其丈夫冯某某产生矛盾。为报复冯某某,2017年2月19日晚, 王云将通过网上购买的亚硝酸钠投放到冯某某使用的水杯内, 致使冯某某饮水后中毒并构成轻伤。

被告人王云在“萌萌学前教育”幼儿园工作期间,因学生管理问题与中班老师孙某某产生矛盾,决定对孙某某实施报复。2019年3月27日9时许,王云将事先准备好的亚硝酸钠投放到中班学生加餐的八宝粥内,致使二十五名学生食用八宝粥后中毒,最终造成一人死亡,二十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的严重后果。

法院认为,被告人王云明知亚硝酸钠对人体有害,但为报复他人,两次投放亚硝酸钠,尤其是在第一次投放亚硝酸钠已造成其亲属身体损伤的情况下,明知不特定多人的幼儿园中班学生会食用加餐八宝粥,但为报复同事,仍不计后果向粥内投放亚硝酸钠,致使多名无辜幼童食用后中毒并入院接受治疗,且在作案后隐瞒被害人中毒原因,最终造成一人死亡、二十一人轻伤、二人轻微伤的严重危害后果,酿成了社会高度关注的公共卫生安全事件。王云犯罪动机卑劣,主观恶性极深,犯罪手段、情节极其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予以严惩。王云在从事雇佣活动中故意致人损害,应当与其雇主即幼儿园负责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王云的行为已分别构成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伤害罪,依法应对其数罪并罚。依照相关法律规定,遂作出以上判决。

  此前报道:

河南焦作幼师投毒案明日开庭,死亡幼儿家属望严惩

7月14日,澎湃新闻从“河南焦作幼师投毒案”受害幼儿家长处获悉,该案将于明天上午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王某云为焦作市解放区萌萌幼儿园(民办)教师。2019年3月27日,王某云向中班学生的八宝粥中投放亚硝酸钠,造成23名幼儿中毒。其中一名幼儿在抢救10个月后死亡。王某云涉嫌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伤害罪。

死亡幼儿的母亲张女士告诉澎湃新闻,她接到法院通知,案件将于7月15日上午9点半在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法院通知,因疫情防控原因,每位受害幼儿的家庭只能有一名家属旁听。

张女士称,案发至今,他们没有接到嫌疑人及其家属,以及幼儿园方面的道歉。抢救孩子的100多万医疗费,也是当地政府替嫌疑人和幼儿园先行垫付。

张女士介绍,她家提起的民事诉讼,明日开庭将不申请,等刑事部分判决后再解决民事部分。他们至今不清楚王某云的作案动机,希望王某云可以受到法律严厉的审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