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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18个委办局共筑校园安全防火墙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刘佳 | 时间: 2019-09-06 | 责编: 刘佳

中国网 北京9月6日讯(记者 刘佳)今天,北京市教委发布《北京市中小学校幼儿园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为中小幼校园安全制定统一标准。《规定》首次明确,包括市区政府、街道乡镇以及宣传、住房城乡建设等18个相关委办局在驻守校园安全方面的各自职责,共筑校园安全防火墙。

18个委办局联合“护卫”

《规定》根据新一轮政府机构改革和职能分工调整,结合首都社会治理和教育治理工作实际,实现了5个“首次”。

一是首次集中明确了市区政府、街道乡镇以及宣传、政法、机构编制、网信、教育、公安、财政、人力社保、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文化旅游、卫生健康、应急、消防救援、市场监管、城管执法、保险监等18个相关委办局的学校安全工作职责,依法强化了学校安全工作的属地责任,形成了工作合力;二是首次建立了由市、区两级政府分管领导为召集人的教育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了对学校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三是首次建立了由市、区政府分管领导带队、各相关委办局参加的学校安全联合检查机制,加大了对学校重大安全隐患的执法检查力度;四是首次将“街乡吹哨、部门报到”机制引入学校安全管理,打通了学校及周边安全工作落实“最后一公里”关键环节。五是进一步明确了学校安全管理主体责任,首次提出学校安全工作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校长直接负责安全工作;要求学校结合岗位设置,明确其他校级干部、部门负责人及全校教育教学行政后勤岗位人员的安全管理职责,建立覆盖全体教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体系。

划定学校周边安全红线区

《规定》明确了学校日常安全管理的规范要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在管理措施上有多项突破。

一是在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方面,明确了学校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部门),按照规定标准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二是在保安力量方面,明确提高了学校专职保安员的配备标准;三是在学校周边环境方面,明确了在学校周边200米范围内建立学生安全区域,全面加强对校园周边环境秩序的监督管理;四是在交通秩序方面,明确了校园门前100米(校门两侧各50米)禁止停放机动车,解决了学生上下学安全问题。五是明确了依法查处校闹行为,严禁借学生伤害事故,围堵学校、殴打教职工、干扰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中国网记者从北京市教委获悉,该《规定》从2019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