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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每半月通报各省“双减”进度 11月抽取7省份实地督查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徐虹 刘佳 | 时间: 2021-08-30 | 责编: 徐虹

中国网北京8月30日讯(记者徐虹 刘佳)把“双减”督导列为2021年教育督导工作“一号工程”——新学期临近,在今天上午教育部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双减”被再次高光聚焦。今年,“双减”将成为评估各地办学质量的最强“红线”。据教育部透露,自2021年9月起,每两周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进行通报,并依规启动问责程序。

作业、课后服务、学科类培训……8项内容列入通报范围

教育部教育督导局一级巡视员胡延品介绍,近期,教育部印发了各省(区、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自2021年9月起,每两周对各省“双减”工作落实进度进行通报。通报内容包括作业时间达标学校比例、课后服务时间达标学校比例、学科类培训机构压减情况、违规培训广告查处情况和群众举报问题线索核查处置等8方面内容共计21项指标,涵盖了“双减”工作核心要求。

国务院“曝光台”问责不达标省份

各地从8月30日起,每月15日和30日前,报送半月报。目前,第一期于本月30日前报送。对于通报结果,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在汇总分析各地数据的基础上,形成“双减”工作专项督导半月通报,印发各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呈报中央有关领导同志,抄送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各成员单位。教育部将通过定期通报,督促各地聚焦重点任务,加大工作力度,确保取得实效。《通知》还明确,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开设“曝光台”,对该落实能落实而不落实的工作,或经多次通报仍整改不到位的典型问题,要直接在有关媒体和网络上曝光,并依规启动问责程序。

11月将对7省份开展督查

7月,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专门通知,对2021年省级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作出部署安排,明确将省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贯彻落实中央“双减”工作部署情况,包括“双减”纳入省(区、市)党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重点任务、结合实际制订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双减”工作成效和群众满意度等,作为督导评价的重点内容进行督查考评。在综合考虑各地自查、监测评估、信访举报、地域分布等因素基础上,拟于11月抽取7个省份开展实地督查。

经过严格监管和督导,教育部明确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家庭校外培训支出和家长相应精力负担1年内有效减轻,3年内显著减轻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