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涨工资、计工龄、深造加分 刘月宁委员呼吁提高国际中文教师待遇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徐虹 刘佳 | 时间: 2021-03-09 | 责编: 徐虹

中国网北京3月8日讯(记者 徐虹 刘佳)当前,全球有70多个国家将中文纳入国民教育体系,4000多所国外大学开设中文课程,中国以外正在学习中文的人数约2500万,而累计学习和使用中文的人数将近2亿。中国国际地位的日益攀升,让中文学习者也如雨后春笋般在全球萌生。

为满足海外中文学习的需求,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自2004年起,便开始实施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以下简称志愿者)项目,截至2020年底,累计向151个国家和地区派遣志愿者6.1万余人。这些被誉为“闪亮的中国名片”“可爱的民间大使”,成为中外教育文化交流的重要力量。但他们在生活、求学、就业等方面的现状,却亟待关注和解决。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中央音乐学院教授刘月宁便带来了《关于为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项目提供优惠政策的建议》。

每年约8000中文教师在外 多为高校学生

旺盛的中文学习需求,造成国际中文教师短缺。自2004年起,教育部中外语言交流合作中心实施志愿者项目,该群体主要来源为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

多年来,该项目对帮助各国开展中文教学、促进中国与各国的教育文化交流、增进中外人民了解和友谊发挥了积极作用,成为国际中文教育事业的靓丽品牌。志愿者们把异乡当故乡,积极投身中华语言和文化传播事业,获得外国社区和学校的广泛赞誉,多次得到各国政府部门的表彰与嘉奖。同时,通过海外志愿者服务,志愿者们也得到很好的锻炼,提高了教学能力、外语水平、国际视野。

待遇偏低 建议增加财政补贴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国际中文教育事业发展,要求培养质量过硬的国际中文教师队伍。但待遇标准偏低,严重影响了国际中文教师和志愿者的选拔、派遣,成为制约国际中文教育事业发展的瓶颈。

据刘月宁委员了解,现行国际中文教师待遇标准是2011年参照驻外非外交人员工资待遇(2007年标准)确定的,志愿者待遇标准是2007年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2003年标准)制定的,执行均已超过10年。近10年来,全球物价水平普遍上涨,平均涨幅约50%,部分国家物价上涨超过100%,教师和志愿者在国外任教生活成本不断增加。现有待遇标准无法维持在国外正常生活水平和负担国内家庭的正常开支,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教师和志愿者的基本生活,不利于教学工作的开拓开展。

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国内教师待遇不断提高。据国家统计数据,2011-2019年,我国人均GDP增长93%,城镇职工平均工资增长113%。国际中文教师和志愿者仍执行十余年前的待遇标准,国外收入与国内收入相比无优势,甚至低于国内收入水平,影响了出国任教的积极性,进而影响了国际中文教师和志愿者选派以及教学质量。

为妥善解决国际中文教师队伍建设面临的突出问题,落实国际中文教师和志愿者待遇保障,提高国际中文教师职业吸引力,推动国际中文教师向专业化、职业化发展,刘月宁委员提议:参照驻外非外交人员工资待遇(2019年标准),调整国际中文教师待遇标准,平均增幅50%为宜,并建立与驻外非外交人员工资待遇调整的联动机制。此外,参照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2019年标准),调整国际中文教师志愿者待遇标准,志愿者生活津贴标准平均增幅20%;参照公派留学人员艰苦地区类别和补贴标准,增设志愿者艰苦地区补贴。并建立与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和艰苦地区补贴标准调整的联动机制。

就业门槛 建议与应届毕业生享受同等政策

赴外志愿者离任回国后,无法享受应届毕业生相关政策和待遇,在求学、就业、落户等各方面遇到较大阻力。此外,志愿者海外经历的性质为“志愿服务”,而非“正式工作”,志愿者完成任期回国后必须重新面对择业、就业等压力,而用人单位不能将海外经历计入工龄,影响志愿者的职业规划发展。

针对以上两点,刘月宁委员建议,参照《关于印发<2020-2021年度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中青联发【2020】6号),在赴外志愿者离任回国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考录(招聘)、各类企业吸纳就业、自主创业、落户、升学等方面同等享受应届高校毕业生的相关政策。同时,建议参照《关于统筹实施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服务行项目工作的通知》(人社部[2009]42号)精神为赴外志愿者提供相关政策保障,把海外志愿服务认定为工作经历,将志愿者服务年限计入工龄,为志愿者在服务期间缴纳社会保险等。

刘月宁委员还建议教育部出台或修订相关文件,使满足条件的志愿者报考博士研究生也可享受初试加分、优先录取等政策;建议国内高校给予赴外志愿者候选人一定的推荐免试本校硕士研究生名额,每所高校每年将当年本科应届毕业生志愿者总数的一定比例作为志愿者项目保研名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