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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防性侵如何开展?代表委员议“儿童保护”

来源: 中国新闻网 | 作者: 程宇 | 时间: 2021-03-04 | 责编: 徐虹

【解说】儿童遭遇性侵问题近年来受到广泛关注。3月2日,2021年“女童保护”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座谈会在北京举行,代表委员与业内人士共同探讨儿童防性侵机制建设话题。

【同期】全国人大代表、陕西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方燕

我们现在刑事附带民事的赔偿,只是经济损失不包含精神损失。我今年(2021年)提出的建议,要把精神损害赔偿,纳入到未成年人被害人的刑事附带民事的民事赔偿当中。

【同期】全国政协委员、律师 刘红宇

经济和技术的发展确实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便利,在客观上为犯罪也提供了便利手段,尤其网络性侵青少年(现象)。因此对于犯罪行为我们应当及时跟进技术手段,尤其对于性侵未成年人犯罪行为的惩治、打击和防范,我认为都要通过网络手段、技术手段来提升能力。

【解说】除了主张法律严惩作恶者,让儿童提升自我保护意识也成为与会嘉宾们的共识。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张宝艳表示,应将防拐及儿童防性侵教育纳入九年义务教育体系。

【同期】全国人大代表、“宝贝回家”志愿者协会理事长 张宝艳

我今年(2021年)两会建议,就是把防止拐卖和防止儿童被侵害纳入九年义务教育体系,组织法律教育公益不同领域的专家,根据以往不同的案例制定教材,作为中小学生在校学习的必修课,让所有的孩子都知道在成长的过程中,会有哪些需要防范的风险。遇上这些风险之后,怎么去自救,怎么向社会求助?把防范风险的阵地进一步前移。

【解说】新修订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将于6月1日起施行,其中规定“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未成年人开展适合其年龄的性教育。“性教育”一词首次被写进了中国法律之中。国务院妇女儿童工委办公室巡视员宋文珍认为,此次修订意义重大。

【同期】国务院妇女儿童工委办公室巡视员 宋文珍

它就意味着性教育应该作为学校教育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接受性教育也应该是学生的权利。将来怎么样开展性教育呢?第一,首先转变观念;第二,我们怎么样理解性教育,主要是我们全面性教育应该是包括生命、人权、社会文化、社会交往、性别意识、性别平等……它是一个全方位的性教育;第三方面,要保证学校能够开性教育的课程。还有就是我们要有教材,还要有相应的教师,所以要培训教师。

【解说】与会嘉宾们普遍认为,儿童保护相关法律法规的逐步完善,为防治儿童性侵提供了有力支持。而一旦侵害发生,法律援助体系应与其他多专业服务合作,最大限度保护儿童权益。

【同期】全国律协未保委主任、北京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执行主任 张雪梅

儿童性侵一旦发生之后,它的需求是多元多方面的,法律援助只是其中之一。法律援助最起码从国家到地方有基础的机构,还有制度的设计,能够提供基础的服务,心理援助是否也建议有这样的机制。还有比如公检法司之间的信息互通共享,能够使法律援助的效果最大化,同时也为了最大限度保护孩子的权益,法律援助应该与其他多专业的服务应该有这样一个合作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