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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划定多条“红线” 规范高校人才招聘引进工作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徐虹 | 时间: 2020-12-18 | 责编: 徐虹

中国网北京12月18日讯(记者 徐虹)近日,针对高校在人才评价机制方面存在的“唯帽子”倾向,教育部印发《关于正确认识和规范使用高校人才称号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划定多条“红线”,规范高校人才招聘和引进工作。

《意见》明确提出,高校要紧密结合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依据学校定位、学科发展规划和人才队伍建设实际,制定人才队伍中长期发展规划,精准提出人才招聘和引进岗位需求,坚持人岗相适原则延揽人才,不将人才称号作为硬性指标,不针对人才称号获得者发布“明码标价”的招聘广告。要统筹用好国内外人才资源,不将国(境)外学习或工作经历作为人才招聘引进的限制性条件。严格依照法律政策规定和合同约定招揽和引进人才,不得招揽在支持期内的高层次人才,禁止采取“不要人事档案、不要流动手续”或另建人事档案的违规做法招揽和引进全职人才。人才成果严格按照署名单位认定、不随人走。发达地区不得片面通过高薪酬高待遇竞价抢挖人才,特别是从中西部、东北地区挖人才。要合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探索建立高层次人才流动的前期培养投入补偿机制。鼓励中西部、东北地区高校人才称号获得者与学校签订长期服务合同,为实施国家和区域发展战略贡献力量。

同时,《意见》强调,在教学评估、职称评审、收入分配等环节,也要扭转“唯帽子”问题。其中,各类学科基地评估、学位点申报、项目评审、评奖评优,不得将是否获得人才称号或人才称号获得者数量作为限制性条件或评价的重要内容,有关申报书中不设置填写人才称号相关栏目。在收入分配方面,也不将人才称号与薪酬待遇等物质利益简单挂钩。此外,要统筹好不同层次、不同类型人才的收入分配水平,消除引进人才和非引进人才、有称号人才和其他人才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