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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长路口执勤”拷问现代家校关系

来源: 光明日报客户端 | 作者: | 时间: 2020-12-17 | 责编: 徐虹

作者:谢波

近日,有报道称,山东日照莒县的学生家长对学校要求家长到路口执勤公开提出质疑。对此,莒县教育和体育局回应称,学校组织安全护学,与学校一起呵护孩子安全健康成长活动,“家长可自愿参加”,“不存在家长没有时间也必须执勤的问题”。

尽管当地教育主管部门在第一时间否认了学校的行为,却也表明了“家长可自愿参加”的态度。问题来了,即便是让家长自愿参加,学校如何判断是真的自愿还是被迫无奈?没有参加的家长与孩子会不会被歧视?“自愿参加”的家长需要承担哪些责任?

很显然,当地教育主管部门似乎并没有意识到,这并非一个“自愿参加”就可以解释清楚的问题,也没有搞清楚学校的“安全护学”的责任主体所在,更没有能够搞清楚“家长自愿参与”相关职责、制度、分工等一系列问题。

长期以来,家校关系之所以非常敏感,主要是因为政府、学校、家长没有厘清各自的职责与权限。如果不能从根本上对各自的职责有清晰的理解与划分,教育主管部门与学校的政策与举措,或将引发冲突和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最近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就指出,政府要“履行教育职责评价”,“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情况”。

在家校关系矛盾最为突出的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职责应该是“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很多学校往往把“提升教育教学水平”放在最重要的位置上,却忽略了“建设现代学校制度”这一条。现代学校制度的建立,前提就是清晰划分学校与家庭的职责,建立科学有效的家校关系。制度先行,职责清晰,才能让学校和家长知道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

早在2012年,为推进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完善中小学幼儿园管理制度,教育部就印发《关于建立中小学幼儿园家长委员会的指导意见》,要求各学校“充分认识建立家长委员会的重要意义、明确家长委员会的基本职责、积极推进家长委员会组建、发挥好家长委员会支持学校工作的积极作用、为家长委员会的建设提供有力保障”。很遗憾,这么多年过去了,一些学校的教育教学水平也许上去了,但在以“家长委员会”为代表的制度建设等方面依旧存在不少短板。

(作者系教育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