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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评价“新国标“:“唯分数论”时代将终结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徐虹 刘佳 | 时间: 2020-10-14 | 责编: 徐虹

中国网北京10月14日讯(记者 徐虹 刘佳)“到2035年,基本形成富有时代特征、彰显中国特色、体现世界水平的教育评价体系。”昨天,国务院下发《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就教育评价体系,开出了针对不同学段的“新国标”。其中,“重过程性评价”、“重全面发展”等“重拳”将彻底撕掉“唯分数论”的标签。

地方政府:不考核升学指标及升学率

对省级政府主要考核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和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解决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教育突出问题等情况,既评估最终结果,也考核努力程度及进步发展。

《方案》特别强调,不得下达升学指标或以中高考升学率考核下一级党委和政府、教育部门、学校和教师,不得将升学率与学校工程项目、经费分配、评优评先等挂钩,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以中高考成绩为标准奖励教师和学生,严禁公布、宣传、炒作中高考“状元”和升学率。对教育生态问题突出、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规依法问责追责。

中小学:重“全面”评价 切实减负

就各学段的评价标准,《方案》也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和细化标准。

其中,针对学前阶段,《方案》强调就科学保教、规范办园、安全卫生、队伍建设、克服小学化倾向等情况的评价与督查。将各类幼儿园纳入质量评估范畴,定期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

义务教育阶段,《方案》要求学校重点评价促进学生全面发展、保障学生平等权益、引领教师专业发展、提升教育教学水平、营造和谐育人环境、建设现代学校制度以及学业负担、社会满意度等情况。对此,国家将制定义务教育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善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制度,加强监测结果运用,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

就普通高中阶段,《方案》要求,主要评价学生全面发展的培养情况。国家制定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突出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学生发展指导、优化教学资源配置、有序推进选课走班、规范招生办学行为等内容。

教师评价:师德为第一标准 绩效工资重教育教学效果

教师评价中,师德师风依旧是一道“红线”。《方案》提出,坚持把师德师风作为第一标准。全面落实新时代幼儿园、中小学、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准则,建立师德失范行为通报警示制度。对出现严重师德师风问题的教师,探索实施教育全行业禁入制度。

此外,《方案》特别就不同学段的教师提出了相应要求。其中,幼儿园教师评价突出保教实践,把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促进儿童主动学习和全面发展的能力作为关键指标,纳入学前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标准、幼儿教师职后培训重要内容。

中小学教师将探索教学述评制度,任课教师每学期须对每个学生进行学业述评,述评情况纳入教师考核内容。完善中小学教师绩效考核办法,绩效工资分配向班主任倾斜,向教学一线和教育教学效果突出的教师倾斜。落实中小学教师家访制度,将家校联系情况纳入教师考核。

高校教师将把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落实教授上课制度,高校应明确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确保教学质量,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