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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推荐”成图书促销手段 教育部:涉嫌违反广告法

来源: 新京报 | 作者: 冯琪 | 时间: 2020-08-07 | 责编: 徐虹

7月28日,教育部教材局发布声明称,从未以“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名义出版、推荐图书。记者走访北京市多家图书市场、书店,以及网络电商平台,发现此类图书仍大量存在,所涉及的图书、出版社繁多,且处正常销售状态。

书店工作人员告知记者,名著往往有多个出版社的多个版本,实际上哪个版本都能读。而记者走访发现,大量图书封面使用“教育部新课标推荐书目”“教育部新课标指定书目”“中小学生语文新课标必读书系”等名称。教育部在声明中称,此类标注传递有关图书是教育部推荐的虚假信息,严重误导学生和家长。

8月5日,教育部在回应新京报采访中强调,从未允许任何一家出版社在其出版的图书上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类似的标注,此前教育部发布的关于课外读物的建议、阅读指导目录、推荐书目等,均不指定版本。

针对上述市场现象,教育部回应新京报记者称,上述出版社擅自加注各种教育部推荐字样的行为涉嫌违反《广告法》,这类违规活动应由出版管理部门进行清理处罚。

违规标注图书线上线下大量存在

7月底,新京报记者来到亚运村图书大厦,在三层的中小学教辅图书分区,记者看到,封面带有“新课标指定用书”“教育部推荐”等字样的图书约有几十种。

在中学辅导用书书架外侧走廊处,放置着人民文学出版社出版的“经典名著口碑版本”系列图书,该系列包含中外经典文学名著约几十种,如《古文观止》《堂吉诃德》等,每一册封面显著位置均印刷有“教育部统编《语文》推荐阅读丛书”字样。

书店内,湖南文艺出版社出版的“百部传世文学名著”系列图书也有大面积陈列。记者注意到,该系列大量图书封面上均标有“新课标推荐阅读书目”字样。

记者在走访位于东城区的一家新华书店时,也见到不少类似的图书。如由天地出版社出版的“教育部新编语文教材指定阅读丛书”——《中国古代寓言故事》,封面标有“教育部推荐读物”字样;该出版社出版的《·注音版· 和大人一起读(一)》封面上也印有“教育部统编小学语文教材指定阅读书目”的推荐语。此外,来自上海大学出版社的《汉字故事》则印刷了“小学生新课标必读经典文库”的标注。

记者注意到,此类图书主要集中在中小学教辅区,少儿阅读区也存在部分,另外在文学类别的书架上,也零星存在个别版本,封面上带有类似字样。此外,不仅是封面,此类书目大多在书脊上也同样标注了类似信息。这些带有推荐语的系列读物,每个系列中包含几本到几十本不等的书目。

经走访实体书店后粗略统计,有类似行为的出版社约有十余家,包括但不限于上海文艺出版社、花山文艺出版社、北京教育出版社、长江文艺出版社、上海大学出版社、浙江教育出版社、吉林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师范大学出版社等。

此类图书不仅在线下书店随处可见,在线上图书电商平台也大量存在。记者在电商平台当当网检索“教育部推荐”,对应商品数量达89854件;检索“新课标指定”,对应商品数量为26224件,涉及到的出版社更是不计其数。

“教育部推荐”成图书促销金字招牌

7月29日,北京市东城区家长吴女士向记者展示自己上三年级的女儿的课外书,《中国神话传说》、《中国古代寓言》等共四册,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均为学校老师推荐购买指定书目。而在该系列图书封面左上角位置,亦标有“统编语文教科书必读书目”字样。

与此同时,记者也从几位来自北京市的学生家长处了解到,她们都曾经为自己上小学的孩子购买过标有此类推荐语的书籍。几位家长不约而同地提到,自己离开学校太久,无法准确把握孩子的学习进度,或自己不是从事语文教育的,所以会更加相信专家或老师的推荐。

有了老师推荐、学校指定阅读的加持,自然不愁销量。从各大图书网店的销量数据不难看出,“教育部推荐”类图书的销售情况良好。例如,当当网上,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国神话传说》,封面标有“统编语文教材配套阅读”字样,该商品仅购买者评论就达5598条。

涉及该问题的书目多以中外经典文学名著为主。实际上,对于中外文学名著,多家出版社都会出版,而记者在走访中发现大部分版本封面上是不带有“教育部推荐”等类似字样的。亚运村图书大厦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出版社不同,翻译可能不同,如果学校老师没有特意要求其实无所谓,“哪个版本都能看。”

上述书店工作人员向记者表示,实际上,教育部只是给出了引导学生读经典的书目名称,并未指定任何出版社和版本。

教育部回应:仅建议作品,从未指定版本

上述书店工作人员的说法得到教育部印证。

8月5日,教育部就相关问题回应新京报记者称,教育部从未参与任何出版社相关图书的出版、推销活动。《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关于课外读物的建议,以及统编语文教材中推荐阅读的作品,均不指定版本。

另外,2019年10月,教育部办公厅公布《2019年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书目》,作为中小学图书馆馆藏建设的主要参考依据。教育部对此表示,入选图书可以加“全国中小学图书馆(室)推荐图书”标识,并未授权使用“教育部推荐”。

此外,记者注意到,今年4月,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组织研制并发布《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 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2020年版)》遴选出300种图书,引导中小学生读好书、读经典。而其中明确说明:“推荐图书不指定版本,学生、家长和学校可进行自主选择。为使中小学生有更多的阅读选择,《指导目录》只推荐作品名称、作者等,不指定具体版本(出版社),学生、家长和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适合的版本。”

教育部强调,从未允许任何一家出版社在其出版的图书上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类似的标注。出版社自行在图书封面上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标注,误导学生家长认为该版本图书为教育部推荐、指定,不符合教材相关政策精神和工作要求,并涉嫌违反《广告法》第九条规定“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二)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出版社擅自加注各种教育部推荐字样,这类违规活动应由出版管理部门进行清理处罚。

教育部提醒,各地、学校及相关人员应提高警惕,谨防上当。今后如遇到类似情况,请直接向当地市场监督部门举报(12315)。

新京报记者冯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