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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拟实行高校学分制收费 学分学费一学期一结算

来源: 齐鲁壹点 | 作者: | 时间: 2020-07-10 | 责编: 徐虹

7月8日,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山东省高等学校学分制收费管理暂行办法意见的公告》,拟对相关高校学分制管理进行规范。

根据公告,本办法适用于山东省行政区域内依法举办的全日制公办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本专科教育的学分制收费管理。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于7月15日前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形式反馈至山东省发展改革委(成本调查监审处)。

学分学费按学期计收

实行先选课后缴费

公告称,学分制收费是高校实行弹性学制教学,按实际修读的年限及课程学分向学生收取的学费。高校学分制收费实行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

学分制收费由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构成。专业注册学费是学校对学生进行专业学习实施学籍、教学等管理收取的基础费用。专业注册学费一般实行同校同学费标准专业类别收费标准一致,具体收费标准按不低于本专业学费总额的30%确定。

学分学费是学生选择修读课程所需缴纳的费用。学分学费一般实行同校同学费标准专业类别收费标准一致。学分学费按学期计收,实行先选课后缴费。学校根据每学期学生选课情况,按照所对应的学分数与收费标准,在学生完成选课后即时收取。

公告强调,合堂课程学分学费按就低不就高原则收取。

学分学费应实行

一学期一结算,多退少补

公告明确,学生补考仍不合格或成绩不满意申请重修的,缴纳重修课程学分学费。学分学费应实行一学期一结算,学校根据学生所修课程学分情况,于每学期末或下学期初对学生缴费情况进行清算,多退少补。

高校应在新生入学时,向学生公布专业培养方案及基本毕业学分情况。专业培养方案及基本毕业学分在培养周期内原则上不得调整。专业培养方案中的公益性、社会实践性课程不得收取学分学费。

学生退学的,学校应根据学生学习时间按月计退剩余专业注册学费。专业注册学费按每学年10个月计算,学生办理完成退学手续后即时退费。已缴纳学分费用但未修完的课程,按照课程学分及收费标准全部退还学分收费。

学生参军、休学的,按照退学规定退还相关费用。休学期间不缴纳学费,复学后按照该生就读年级学费标准缴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