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北京6月22日讯 据@山东理工大学 最新通报称:近日,陈春秀女士通过媒体表达了重新到高校就读的意愿。我校对此高度重视,主动与其进行沟通,了解诉求。我们将积极协调,努力帮助其实现愿望。
事件回顾
陈春秀在高考“落榜”16年后,打算报考成人教育学校。在信息填报时发现,“自己”在山东理工大学“就读”过,并顺利毕业。至此,她才发现,当年是被别人冒名顶替上了大学。
事发后,涉事的山东理工大学调查该事件。顶替者陈某某及其家人承认了冒名顶替他人上学的事情,并手写了一份情况说明,其中提到“相关入学材料由我(陈某某)舅妈(原某厂职工,现已去世)找中介代办”。山东理工大学发布了注销冒名者学历的公示。
6月11日,冠县县政府通报称,顶替者为陈某某系该县烟庄街道办事处工作人员。目前街道已解除聘用合同,县纪委监委对其立案审查,并将其涉嫌违法线索移交公安机关。
6月17日,被顶替的陈春秀发表声明称,目前已聘请律师帮助维权,将起诉陈某某。
陈春秀表示:我想恢复我的学籍,毕竟成人高考和全日制的大学含金量是不一样的。如果有可能的话,我还是会让我的家人帮我带一下孩子,去完成这个梦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