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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郁:戮力同心 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曾瑞鑫 | 时间: 2019-11-07 | 责编: 曾瑞鑫

中国网讯 10月26、27日,2019年家庭教育学术年会在深圳罗湖会堂举行。约600名来自全国各地的家庭教育研究者、管理者、实践者以及关注家庭教育的各界人士云集罗湖,围绕“家国情怀与儿童成长动力”会议主题,共同探讨家庭教育的历史、现在与未来。

十三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妇联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崔郁在26日上午的主论坛做主旨发言。她结合政协专题调研和妇联的探索实践,从三个方面讲述了家庭教育的开展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崔郁提出,家庭教育需要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强化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母亲在家庭教育中的独特作用;关注特殊群体,助力留守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完善服务功能,为家庭教育提供有效支持。

以下为记者整理的发言实录。

今天,全国政协社法委和中国教育学会在这里共同举办家庭教育学术年会,围绕“家国情怀与儿童成长动力”主题开展深入研讨,这对于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教育的重要讲话精神,充分发挥学会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作用,积极推动家庭教育助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借此机会,我谨向年会的成功召开表示热烈的祝贺!

今天我作为政协委员,同时作为一个妇女工作者,参加这次年会,从学术研究的角度,探讨家庭教育工作,我感到非常有必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家庭工作,强调“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强调“家庭是人生的第一所学校,要给孩子讲好人生第一课,帮助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从我的角度看,这既是党中央推动社会发展进步的战略要求,又是时代进步的重要课题,同时也是党中央赋予妇联组织的光荣使命。过去一段时间,包括全国政协、全国妇联等部门在内的全国上下,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探讨家庭家教家风问题,广泛开展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着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亿万家庭中兴起了“家”字文章。

正如刚才沈德咏主任在致辞中谈到的,今年全国政协和全国妇联共同推进的“家庭家教家风建设”网络远程协商议题,取得了很重要的成果。今天,我们又再次从学术的角度来探讨这个问题,下面我结合政协专题调研和妇联的探索实践,讲三个方面的内容:

一、家庭教育工作的实践基础

一是家庭教育已成为时代发展的迫切要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进入新时代的中国家庭展示了新风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家庭的重要论述为新时代的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注入了灵魂,指明了方向,对新时代家庭家教家风建设发挥了巨大的引领作用,使生活在新时代中国的千家万户幸福感大幅提升,新时代的中国家庭正在共同升华着爱国爱家的家国情怀、积极建设着相亲相爱的家庭关系、大力弘扬着向上向善的家庭美德、努力体现着共建共享的家庭追求,注重家庭、注重家教、注重家风引发公众强烈共鸣并成为全社会高度共识。调研发现,随着经济社会发展以及家庭生活模式与家庭关系的转变,广大群众对家庭建设需求已从提高经济能力和生活水平逐渐转向精神追求和更高质量的家庭生活,广大家庭迫切需要科学正确的家庭教育观、迫切需要科学权威的指导服务。

二是家庭教育工作机制逐步健全。2016年教育部、全国妇联等9部门,共同印发《关于指导推进家庭教育的五年规划(2016—2020 年) 》,在全国层面,明确了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目前,31个省区市妇联均联合教育等相关部门制定了家庭教育工作五年规划,部分省区市还将家庭教育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专项规划、工作考核、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测评体系等,不断完善家庭教育考核评估机制。另外,24个省区市建立了家庭教育工作领导小组或联席会议制度,健全家庭教育领导、协调、指导与评估机制,基本形成了党政主导、教育部门和妇联牵头、多部门联动、社会力量参与的家庭教育工作格局。

三是家庭教育的立法进程步伐加快。从国家层面看,2018年全国家庭教育法被正式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五年立法规划。从地方层面看,重庆市、贵州、江西、江苏等省相继出台《家庭教育促进条例》。内蒙、吉林、广东、海南等地完成了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的起草工作,山东、湖南等地已将家庭教育地方性法规列入了立法规划。从法规条款看,地方性法规中明确了家庭、政府、学校和社会开展家庭教育的权利义务,突出了政府主导和家庭主体责任,明确了家庭教育工作的职责分工、经费来源、法律责任等,从源头上理顺了家庭教育工作机制。这些都为国家层面的家庭教育立法提供了鲜活经验和有益借鉴。家庭教育法制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家庭教育国家立法得到公众普遍赞同。调研发现,74.3%的人认为有必要或非常有必要通过法律来规范家庭教育服务和管理工作,78%的人认为政府应在家庭教育服务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四是家庭教育的探索实践更加丰富。在思想引导上,教育部、全国妇联通过开展家庭教育专家访谈、制作播出《成长必修课》电视节目等,广泛宣传家庭教育科学理念。各地也积极探索了一些好的做法与经验。在阵地建设中,目前全国共有社区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约36万所,基本形成了学校与社区联动、线上与线下结合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在公共服务上,许多地方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引导相关社会组织承接家庭教育公共服务项目,使社会机构成为增加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供给的重要力量;在人才队伍上,专家学者、志愿者等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家庭教育工作,形成了一批高素质专业化家庭教育工作队伍。我们看到,家庭教育观念总体积极正向,教育资源渠道更加多元,家庭教育的地位作用不断提升,家校社协同共育的有效模式正在形成。调研显示,98%的家长认为家庭教育对儿童成长很重要,城乡家长、不同性别的家长都对家庭教育的重要性给予一致肯定。

二、实践中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

一是家庭教育整体保障不够完善。从地方工作实践中了解到,家教工作经费不足,筹集资金困难,经费额度和持续性难以保障。家庭教育规划中期评估发现,目前仅有部分地区家庭教育经费纳入了财政预算或政府实事项目,22个省反映存在家庭教育工作经费不足的问题;部门协作机制有待完善,相关政府部门虽然结合工作职能,都从不同角度开展家庭教育工作,但系统化整体推动工作的合力不够,需要进一步落实政府主导责任,细化部门责任分工;城乡之间家庭教育发展不均,表现在家庭教育重视程度、机构建立、制度建设、师资力量、设施配备、活动阵地、工作措施、社会资源等多方面。有的省份省会城市学校、社区、村的家长学校覆盖率可达到100%,但经济欠发达地区家长学校建设率、使用率都非常低,偏远贫困地区家庭教育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更是薄弱。

二是家庭教育功能弱化、主体责任缺失。伴随我国经济社会大变革大发展, 社会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多样多变, 家庭的结构、类型、关系、功能都在发生深刻变化, 家庭教育特别是对儿童的思想品德教育面临许多新的挑战。一方面,家庭围着学校转、家长围着老师转、孩子围着课本转,家庭自身的教育资源被严重忽视,一些家长只关注孩子“成才”而不是“成人”, 认为“树大自然直, 人大自然长”, 陷入“重智轻德、重知轻能、重养轻教”等误区,育人功能在很大程度上弱化;另一方面,有些家长因工作繁忙疏于教育,或出于补偿心理放任不管,只养不教、隔代养育现象十分普遍,家庭教育缺位现象较为严重,对家庭教育谁来抓、抓什么的认识出现偏差。最近发生的14岁孩子杀死10岁女童,初中孩子未完成作业坠楼等极端事件,都应引发家庭教育主体责任的思考。

三是留守、困境和贫困儿童群体需要格外关注。2016年摸排数据显示, 目前全国有农村留守儿童902 万,其中有36 万留守儿童无人监护, 这是家庭教育工作的一个薄弱环节。关于留守儿童的问题,我在过去的提案中也曾关注过,他们最大的问题是“家”的温暖缺失。由于他们无法获得正常的家庭教育和情感关怀,在学习、生活、品德和行为养成等方面都出现了一些问题。这次我在陕西调研中听到个故事很让人动容,有个三年级的小女孩,父母都外出打工。当被问到多长时间能见爸爸妈妈一面时,小姑娘沉默了,当被再次询问时就哭了起来,孩子说已经7个多月没见到父母了,认为父母不要她了。另外,困境儿童是最脆弱的群体。近年来,见诸媒体的留守儿童非正常死亡、病残儿童遗弃等极端事件虽属个别现象,但社会影响极大,令人痛心疾首。还有贫困儿童,也需要关注。这两天,我正在看刚刚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者的代表作《贫穷的本质》这本书,里面探讨了“贫困人群如何在艰难环境中做出选择”等话题,从他们的观点来分析,导致贫穷的思维模式大体上有:过于实用主义,只注重眼前看得见的东西;猜忌简单而美好的事物,迷信复杂的解决办法;搁置问题、逃避现实,沉溺于简单的消遣等等,相信这些思维模式导致的现实问题不难引起我们的共鸣。比如因为短视的实用主义而让孩子辍学;拒绝尝试种植新的经济作物;宁可外出打工,也不相信回乡创业的可行性;拒绝直面贫困的现实,在等靠要中闲散度日、怨天尤人,懒于探索脱贫的路径;甚至出现“宽带下乡”演变成“低俗入户”的情况,部分农村未成年人不利用先进的生产条件学习新知,反而利用网络沉迷于游戏、赌博等低俗文化……要改变以上这些问题,我们必须优化贫困人群的家庭教育。

四是家庭教育缺乏专业化指导和服务。调研中87%的家长有教育的焦虑,家长渴求得到关于家庭教育的专业化指导服务。一方面是专业人才匮乏,虽然越来越多热心和关注的家庭教育人士成为志愿者,但这些志愿者中专业人才仍相对较少,难以满足家长个性化的需求。高等学校家庭教育学科、专业、课程建设全面滞后,家庭教育指导者培训课程体系没有建立,导致家庭教育专业人才缺口较大;另一方面是社区家庭教育阵地发展滞后,目前家庭教育阵地建设的数量和质量还不能满足家庭需求。儿纲和家庭教育规划要求到2020年城市和农村社区家长学校建设率分别达到90%和80%,我们了解到,截至2018年底只有8个省份城市社区建校率达标,5个省份的农村社区建校率达标,仍有17个省份农村社区家长学校建设率不足60%。此外,还有一些阵地虽然建起来了,但是由于缺乏人力、项目支撑,使用率低,没有充分发挥作用。

三、对做好家庭教育的进一步探讨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完善政策法规和制度建设。要健全工作机制,推动将家庭教育纳入社会事业发展大局,作为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建立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家庭尽责的工作格局;要健全法律机制,针对家庭教育立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深入进行调研论证, 加快国家层面家庭教育立法进程;有条件的地方可先行先试,制定出台符合当地实际的家庭教育政策措施和地方性法规,为家庭教育工作持续发展提供法治保障。要健全经费保障机制,推动将家庭教育工作经费纳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或设立部门家庭教育专项经费,列入家风家教民生工程和实事项目,特别是加大对农村、贫困地区家庭教育工作的倾斜支持力度,为开展家庭教育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二是强化家庭教育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母亲在家庭教育中的独特作用。家长对青少年实施监护与教育是《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必须承担的职责。要通过多种手段和方式, 对家长或监护人进行宣传引导, 不断增强家长的责任意识, 促进家长自觉履行教育监护青少年的责任。另外,由于特殊的生理特点、天然的情感纽带, 使得母亲在教育子女中扮演着极为重要的角色。近代思想家梁启超先生有句名言“蒙养之本, 必自母教始”, 讲的就是母亲在家庭教育尤其是早期家庭教育中的重要作用。中国古代流传至今的孟母三迁、欧母画荻、岳母刺字等故事无不折射出母亲教育的光辉。妇联组织要继续开展好“最美家庭”“五好家庭”创建活动,要总结好“母亲课堂”“母亲素养工程”“好母亲” 评选等先进经验, 引导广大母亲进一步增强教育子女的责任意识, 注重自身修养,注重行为举止, 传承家庭美德, 树立良好家风, 在促进孩子健康成长的过程中切实发挥好母亲的独特作用。

三是关注特殊群体,助力留守和困境儿童健康成长。关爱留守儿童及困境儿童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我认为,要用好一个平台,充分用好民政部门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信息管理网络和平台,动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摸排建档等工作,努力构建困境留守儿童“监测预防、强制报告、应急处置、评估帮扶、监护干预”五位一体的社区儿童保护工作机制,争取做到“人人有监护,处处有关爱”;要实现一个优先,也就是困境儿童的优先保障,鼓励社会参与服务,加大社会救助,扩大儿童福利覆盖面,增加项目,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要给予一个补位,这个补位就是针对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的家庭教育缺位,情感缺失等问题,我们应给予补位,可充分发挥妇联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坚持普遍性关爱与重点帮扶相结合,通过深化家庭教育指导、加强亲情关爱服务、推进快乐家园建设、开展主题实践活动等,共同呵护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成长。另外,可以通过乡村振兴吸引更多人返乡创业就业,纾解留守儿童、空巢老人等问题。广西妇联正在尝试的“产业到家,牵手妈妈”工程效果就很好,值得借鉴。

四是完善服务功能,为家庭教育提供有效支持。要推动加快城乡阵地建设,既要加大相关人力、项目投入,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内容和场地建设纳入城乡社区规划发展,纳入政府购买社会组织服务目录,建设一批社区家庭教育阵地,确保家长学有所教、学有渠道、人人受教。又要充分发挥好现有全国70余万个家长学校和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站点作用,扩大服务的可及性和影响力;特别鼓励将家庭教育科学知识嵌入各级各类信息发布、远程教育平台,整合公共服务资源,支持社会组织为家庭提供就近就便的支持服务,巩固发展家庭、学校、社会三位一体的家庭教育网络体系。我在参与陕西省调研了解到,妇联开通“三秦父母微课堂”24小时在线授课,辐射400余个新媒体平台,链接近100万家教专家、志愿者与家长,形成了互联互通、覆盖广泛的家教联系网,效果很好。要持续抓好人才培养培训,推动将家庭教育内容纳入国家社科基金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研发权威的家庭教育教材、课程、指导服务产品,支持鼓励有条件的高校和研究机构设置家庭教育相关专业和课程,或在一级学科下设立相关研究方向,加强家庭教育专业人才储备和培养。要加强家庭教育理论前沿研究, 积极设立一批家庭教育研究课题, 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 同时建立健全成果转化机制,更好地用科学的家教理论指导家教实践。

“天下之本在国,国之本在家”。家庭教育既是家事,也是国事。让我们携起手来,戮力同心,为儿童的健康成长、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繁荣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