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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价学生公寓”事件调查通报:系未经批准擅自设立

来源: 中国青年报 | 作者: 朱洪园 | 时间: 2019-09-03 | 责编: 徐虹

原标题:“天价学生公寓”事件调查通报:系未经批准擅自设立

秦皇岛市通报鹏远公寓高额收费问题调查结果

“天价”学生公寓系未经批准擅自设立

近日,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鹏远公寓住宿费用等问题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秦皇岛市政府成立联合工作组对此进行了调查。今天下午,工作组向社会通报称,“天价”学生公寓系鹏远公司未经批准擅自设立,鹏远公司存在收取增值服务费不透明、虚构成本、捆绑消费等问题。另外,通报显示,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工作中有明显疏漏,存在不作为、慢作为现象。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注意到,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现有全日制统招在校本科生9855人,学生住宿分校管宿舍和鹏远公寓两种,供学生自主选择。截至8月28日,在校管宿舍住宿5843人,在鹏远公寓住宿3990人,经批准在校外住宿22人。

校管宿舍分六人间和八人间两种。其中,入住六人间4783人,住宿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年800~1000元;入住八人间1060人,因八人间为今年新设立,收费标准尚在报批中,暂按每生每年500元标准收取,待批复后按规定执行。

2019年新学年起,鹏远公寓共提供9种房型,现入住学生3990人,其中24人选择一人间,每生每年6240元;13人选择温馨二人间,每生每年16640元;17人选择高级三人间,每生每年9800元;179人选择高标三人间,每生每年6840元;175人选择普通二人间,每生每年5740元;303人选择普通三人间,每生每年6240元;20人选择四人间(三人住),每生每年4840元;1914人选择四人间,每生每年3840元;1345人选择六人间,每生每年2340元。上述各房型收费包含住宿费1200元、设备使用押金100元和预存一卡通费用740元,其余部分均以增值服务费名义收取。

通报称,经调查,网上反映的每生每年16640元的房间,是鹏远公寓2019年新提供的温馨二人间房型,共有7个房间(5间在女生公寓楼,两间在男生公寓楼),已有13名学生自愿选择入住。16640元收费中包含住宿费1200元、设备使用押金100元、预存一卡通费用740元和增值服务费14600元。

据悉,河北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三部门此前只批准了鹏远公寓四人间、六人间住宿费收费标准。鹏远公司未经批准和协商同意,擅自设立一人间、二人间、三人间。

另外,鹏远公司与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签订的合同约定,学生公寓的收费标准按政府有关规定执行,收费许可以外的任何服务项目的收费须经甲乙双方书面确认同意后方可实施。鹏远公司未经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书面同意,多次自行调整学生公寓收费标准。此外,鹏远公司还存在收取增值服务费不透明、虚构成本、捆绑消费等问题。

通报还指出,针对鹏远公司在经营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未尽到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责任。近几年来,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对学生反映的鹏远公寓收费和服务等问题,虽多次向鹏远公司发函,但主动作为意识不强,解决问题不力,存在不作为、慢作为问题,工作中有明显疏漏。

“高校后勤承担着管理、服务、育人的重要职能,高校后勤服务是特殊市场,学生是特殊消费群体。做好高校后勤服务既是学校和企业的责任,更是党委和政府的责任。对于调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进行严肃整改。”通报强调。

工作组表示,将督促东北大学秦皇岛分校和鹏远公司逐一征求已入住温馨二人间的13名学生的意见,愿意调换房间的予以调换并无条件退还差价,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责令鹏远公司对未经审批设置一人间、二人间、三人间问题进行整改。在下学期开始前,就房间设置、增值服务费收取等,在校企双方协商一致基础上,充分尊重学生的自主选择权,按规定程序报批。另外,对鹏远公司虚构成本、捆绑消费、擅自调价、未开具发票等问题,将由市场、税务等部门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朱洪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