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霸”也应纳入“扫黑除恶”射程
在扫黑除恶的东风之下,这类附着在学校周边的“小混混”也应受到法律的审视、尝到“霸道”的代价。
近日,宁夏固原市彭阳县警方通报破获了一起“校霸”案。据通报,嫌疑人张某虎自2018年以来逞强耍横,在彭阳县第一中学、第二中学、第三中学、职业中学等学校,通过QQ、微信、快手等通讯软件结识未成年女学生,以“找对象”为名强行与9名中学女生交往,不答应的便实施恐吓、滋扰、殴打。
案发后,彭阳县公安局扫黑办立即成立专案组,对此案展开侦查。2019年8月9日,张某虎被彭阳县检察院批捕,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校园本是学生学习的场所,竟成了“校霸”追女生、结“兄弟”的地方,如果不是当地警方通报,还真以为是哪部古惑仔电影里的情节。
上世纪八九十年代,部分港片里的“大哥大”,常在马仔的前呼后拥之下,热衷于“捕猎”校园里清纯的女学生。不知道张某虎将目光瞄准了校园,还在学生中结识“兄弟”,用于“保护”其所找的“对象”,是不是受此启发。但影视毕竟是影视,只提供感官的刺激,现实中的“校霸”,带来的却是实实在在的伤害。
强行与9名女生交往的“校霸”,固然只是个案,但现实中,不少学校都受困于这种“校霸”的骚扰。这并不难理解:因为绝大多数中学生都是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年幼怕事,容易被欺软怕硬的“校霸”盯上;学生又涉世未深,被欺辱了不敢声张,反过来助长了“校霸”的强梁。若缺乏有效的护佑,长此以往,此种情况会形成恶性循环,日后酿成更大的悲剧。
应当看到的是,这些“校霸”往往不是一个人的嚣张,而是一群人在作歹。这个张某虎据说背后就有一群小跟班为其助阵。显然,“团伙”式“校霸”,一是破坏性更强,严重影响学校的教育教学活动,另外也增加了依法依纪惩处的难度,容易造成屡打不绝的局面,难以“斩草除根”。
一些学校对这种来自校外的“冲击”,会主动联系和寻求警方支持,但也会有学校出于一些混混的威慑力与各种考量,选择“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在基层执法中,即便一些学校求助警方,但有时候“校霸”的行为也构不成寻衅滋事,且“校霸”本身可能就是未成年人,从而导致基层公安部门很难将其绳之以法。
这次,张某虎的案件被纳入“扫黑除恶”的射程内,借此对以往的恶行列出清单、逐一对照法律进行检视,制住了横行已久的“校霸”。这也提醒其他学校,遇到类似问题要坚定地维护学生权益、积极与公安部门联动。
这轮“扫黑除恶”专项行动要求,扫黑除恶,既要打击黑恶势力犯罪和反腐败,也要着眼于基层“拍蝇”,这个“蝇”,包括横行乡里的地方“恶霸”,也应包括“埋伏”在学校周围、专门以侵害学生为目标的小流氓、小混混;专项行动还强调扫黑除恶要“打早打小、除恶务尽”,一些“校霸”年龄不大,其恶行也还处于初级阶段,正符合“打早打小”的范畴,显然也不能对其轻纵。
当然,因为不少“校霸”还是未成年人,在打击“校霸”的过程中,也要注意霹雳手段与教育引导相结合,尤其是要谨防“拔高”处理或扩大化,严格在法律框架内行事。
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之外,站在长远角度审视,打击“校霸”,还有赖于公安部门将“护校”行动常态化,严厉依法打击扰乱校园公共秩序、侵害校园师生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保护校园和广大师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