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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普通高中新课程不再制定考试大纲 杜绝“考什么、学什么”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吴雨航 | 时间: 2019-06-20 | 责编: 吴雨航

中国网北京6月20日讯(记者 吴雨航)20日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解读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新时代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表示,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试大纲,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同时杜绝抢赶教学进度、超标教学、日常测试频繁等现象。

减少统考统测和日常测试

高一参加合格性考试原则上不超4科

据吕玉刚司长介绍,《指导意见》分别对加强和改进考试、命题与招生等工作提出了要求。明确省级统一组织实施的合格性考试应安排在学期末,高一年级学生参加合格性考试的科目原则上不超过4科,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高校招生录取所需学业水平考试科目实行选择性考试,由省级统一组织实施。

针对在教学管理上存在的抢赶教学进度、超课标教学、日常测试频繁和学生课业负担过重等问题,教育部表示将进一步完善教学管理规范、严格执行教学计划、严禁组织有偿补课、减少统考统测和日常测试。

不再制定考试大纲

综合素质作为招生录取重要参考

《指导意见》提出,在实施普通高中新课程的省份不再制定考试大纲,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和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命题都要以国家普通高中课程标准和高校人才选拔要求为依据,促进教考有效衔接。

对此,吕玉刚司长回应,这是防止简单的、片面的“考什么就教什么学什么”,坚决克服这种倾向。同时从优化考试内容、创新试题形式、科学设置试题难度和加强命题能力建设等方面提出要求,推动提高命题水平。

在推进高校招生改革方面,教育部提出要根据高校人才培养目标和专业学习基本需要,不断完善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并把综合素质评价作为招生录取的重要参考。

同时,在这次高中课程标准及教材修订上,教育部教材局申继亮表示,主要增加了学科核心素养和学业质量标准,明确学业质量是对学生多方面发展状况的综合衡量,改变过去单纯看知识、技能掌握程度的状况。

“在高中课程里,综合实践活动学分是14学分,在所有科目里占分最高。这次修改特别强调了学生综合实践能力的培养,由此来推动整个育人模式的改革”申继亮说。

破除“唯分数、唯升学”

正着手制定教育质量评价标准

长期以来,普通高中阶段存在唯分数、唯升学的现象比较严重,《指导意见》中也强调严禁给学校下达升学指标,或以单纯的升学率评价及惩罚学校和老师。那么如何将这一要求落到实处?

对此,吕玉刚司长回应,第一,在全社会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思想观念是先导,不解决这个问题,很多问题都难以解决。我们要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从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大局出发,发展素质教育,全面培养学生,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有特色的发展,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第二,加快构建科学的教育评价体系。评价是重要的指挥棒,对学校办学和教育教学行为具有重要导向作用。在深化高考综合改革的同时,我们要研究制定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完善对学校和教师的考核激励办法,突出考察学校坚持“五育并举”,全面培养、提高学生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情况,切实扭转单纯以升学率评价学校的倾向。

全国教育大会召开以后,教育部即着手组织有关高校和专家学者,包括基层一线的局长、校长们,制定中小学的教育质量评价标准。这是当前一个重大攻关课题,我们期待这个标准能对学校的办学方向、教育教学起到重要的引领作用,将来也通过这个评价标准引导地方党政领导,用这个评价标准全面评价学校办学质量,而不是片面的看升学率。同时,我们还要完善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强化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修养和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评价,积极发展素质教育。

第三,作为学校来说,一定要强化对学生的综合素质的培养。我们办学校、搞教学,目标是什么,首先要明确,要着眼于学生的全面发展、综合素质的提高。升学是综合素质培养的结果,而不能就只仅仅盯着升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