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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学校长交流轮岗应结合实际

来源: 中国教育报 | 作者: 常恩元 | 时间: 2019-04-02 | 责编: 丰伟宏

当前,对于校长交流轮岗,各地相继制定了校长交流轮岗实施办法,在前期试点的基础上已全面展开。随着制度的推进,我们不仅要看到校长轮岗带来的益处,也要看到可能存在的问题。

如果盲目强力推行校长交流轮岗制度,由于政策不完善、方式不成熟或者不当,可能会形成优质教育资源的平均化,则优质学校的利益会受损,进而导致教育质量的平庸化。在一些地方,政府和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更加注重轮岗工作的“数量”,往往忽视轮岗背后的意义——教育资源、办学理念、管理模式等的优化配置;校长交流轮岗多是通过行政手段让校长流动起来,但校长轮岗的安排与效果是否有助于校长领导力的提升、学校的持续改进及区域教育质量的提升,现有轮岗校长的选拔、校长与学校的匹配及对轮岗校长的评价能否推动轮岗专业目的达成,仍是一个问号。

教育的质量提升与学校发展有其内在的规律,学校发展需要一个逐渐积累和长期的积淀过程。一位有责任感的校长,从最初了解学校,到他的教育理念和原有学校文化冲突的磨合,从设计学校发展战略,到实施中问题的解决,再到学校制度与文化的建构,都需要一段较长的时间,不是一蹴而就的事情。而带有一定行政强制性的校长交流轮岗制度,在学校发展长效机制的形成、培植学校发展的内在生命力等方面可能存在短板。

众所周知,无论是“绩优股”校长,还是“潜力股”干部,到新校后必然会进行一定程度上的管理改革,这种改革需要一定持续性。各地党委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对校长交流轮岗工作要善于反思及时总结,特别要重视校长交流轮岗中出现的问题,结合实际稳步推进。不断完善校长交流轮岗的机制,细化关于校长交流轮岗的目标、内容、范围、对象、时间、激励、保障等规定。加大调研力度,要基于学校发展、校长和教师的个人发展、学生个体发展的需要,妥善安排校长交流轮岗工作,使校长交流轮岗后所在学校的领导班子成员在能力、专业、年龄、个性、性别等方面呈现最佳组合。

如果某位校长在一所学校业绩显著,并得到广大教职员工真心拥护与高度认可,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批准可以适当延长任职年限,暂不进行交流轮岗,着力培养教育家型的校长。有条件的地区,教育行政部门可以与交流轮岗的各位校长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加强对交流轮岗的校长跟踪考察和工作的考核,把考察与考核结果作为今后校长是否继续任职以及奖惩的重要依据。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安排好接任校长与前任校长的沟通,实现学校管理的无缝对接,确保学校各项工作开展的连续性和稳步推进。教育行政部门要有计划地加强校长管理业务的专项培训,尤其是加强校长轮岗交流前的管理业务培训,使要轮岗交流的校长既能胜任优质学校的工作,也能胜任薄弱学校的工作,避免校长轮岗交流后出现的“水土不服”和学校工作滑坡现象。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也要相应进行校长选拔与管理制度、校长挂职锻炼制度、校长全面负责制度、校长薪酬待遇制度等配套改革,淡化或取消学校的行政级别,加大学校办学自主权下放的力度以及对薄弱学校资金投入的力度,为轮岗交流到薄弱学校的校长创造好的工作环境和生活条件,进而使校长轮岗交流制度更容易实施。

中小学校长作为轮岗交流的重要参与执行主体,应发挥其积极性和主动性配合教育行政部门的统筹安排,并履行自身交流轮岗的职责。克服抵触思想,身份要从“学校人”转变为“系统人”,从进入新学校那天起就要将自己作为新学校团队的一员,走进师生,融入集体,迅速做好两所不同学校管理身份的转换,提升师生的心理认同感。主动缩短适应期,及时了解新学校的情况,防止出现管理断层、办学理念中断等现象。

校长交流轮岗一定要以保证教育事业健康有序发展为前提。教育公平、均衡发展,应该是在教育政策、教育法规完善的基础上结合实际稳步推进的,而不是一方面强调教育均衡、教育公平,一方面又在制造新的不公平、不均衡,偏离校长交流轮岗政策的初衷。(常恩元)

(作者系北京市通州区第六中学校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