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教育 > 权威政策 >

这两个部门联合行动:有性侵前科别想当老师!

来源: 海外网 | 作者: | 时间: 2019-03-11 | 责编: 吴雨航

近日,最高检在其发布的《2018—2022年检察改革工作规划》中,将完善“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机制”单独列出来,其中还提出将“建立健全性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和入职查询制度”。言外之意,未来教师资格证能否申请成功,还要看是否有性侵前科。全国政协委员于欣伟也建议,应该把防性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常态化教育中。

教师性侵案件频发

3月2日,一场主题为“女童保护”的座谈会在北京举行,有不少全国两会代表、委员参加。会议发布了《“女童保护”2018年性侵儿童案例统计及儿童防性侵教育调查报告》。

报告显示,未成年人性侵情况不容乐观。在2018年媒体报道的317起案例中,有210起是熟人作案,其中师生关系有71例。此前,在2018年11月,深圳市检察院也通报过侵害未成年人权益案件相关情况。仅在2018年1至10月,该市共发生教育培训机构从业人员强奸、强制猥亵、猥亵儿童等刑事案件14宗,有21名未成年人被性侵。

“未成年人对熟人缺乏防范意识,教师符合熟人作案的特点,学生对老师信任,也具有惧怕老师的情形,教师这种职业更容易对孩子施加强制,甚至是武力威胁。”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熊丙奇告诉记者。

最高检第九检察厅厅长史卫忠这样总结:“司法实践表明,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尤其是性侵害未成年人犯罪,存在重犯率高、熟人作案等常见特点。因此,如何避免有性侵违法犯罪前科人员从事与未成年人密切接触行业,显得十分重要。”

未成年人性侵库早已建立

事实上,除了最高检在积极推动预防未成年人被性侵的制度外,相关信息库及查询制度早已在地方建立并实施。

2017年7月,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就联合相关部门制定了限制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从业办法,将对未成年人实施强奸、猥亵等行为的违法犯罪人员纳入“涉性侵害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库”,并禁止该区从事未成年人服务的教育单位、培训机构等有性侵未成年人前科的人员从事上述行业领域工作。截至2019年1月底,闵行区人民检察院的黑名单信息库已录入3800余人,共完成对11000余名在职人员的信息筛查和对1000余名新招录人员的信息查询。

另据媒体报道,浙江省宁波市、慈溪市两级检察机关,也研发设计了“性侵未成年人犯罪预防信息查询数据库”。

“从业禁止体现了预防理念,预防的理念比发生后如何解决更重要。从性侵未成年人的特点来说,从业禁止可以切断有性侵历史的教师再次性侵学生的可能性,将其排除在教师队伍之外。”熊丙奇对这一制度如此评价。

最高检与教育部门联合行动

2018年10月,最高检向教育部发送检察建议书,就加强校园安全管理、预防性侵害幼儿园儿童和中小学学生违法犯罪的发生提出建议。

2018年12月12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幼儿园)预防性侵害学生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教育部门深入开展预防性侵安全教育,切实加强教职员工队伍管理,严格执行校园安全管理规定。

除了司法机关对未成年人性侵的保护外,专家呼吁还要加强学生教育。全国律协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张雪梅认为,中国的性教育非常缺乏,“包括我们的生理教育、心理教育、社会教育,乃至于学生的行为规范教育,性教育课程要进学校,进课堂,进教材。”

全国政协委员、广州市政协副主席于欣伟建议,把防性侵教育纳入义务教育常态化教育中,“呼吁国家教育部门组织专家撰写系统的研究防性侵教育课程和教材,将防性侵教育全面落实到每一位学生、每一位家长。”

人民微评:有性侵前科,别想当老师!


10日,人民日报官方微博发评论,直言“有性侵前科者,别相当老师!”

人民微评指出,有性侵前科者,禁当教师,也应该禁入与未成年人相关的职业。建立健全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信息库、入职查询制度,通过信息共享让性侵者沦为“过街老鼠”。防性侵教育,早该进校园、入教学,对未成年人的性教育不再羞答答,图谋不轨者就会长戚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