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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东莞公办幼儿园学位 首次少于户籍在园幼儿数

来源: 金羊网 | 作者: 余晓玲 | 时间: 2019-02-28 | 责编: 段留芳

  2019年,东莞将加快推动新建(新增)公办园

学位缺额0.59万;东莞将加快推动新建(新增)公办园,多途径增加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文/金羊网记者 余晓玲

图/金羊网记者 王俊伟

东莞“两个五年”直接入户政策于去年10月正式实施以来,新入户人口数量增长迅速,新入户的幼儿数量也增加不少。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东莞市不少家庭也迎来了二孩。多重因素影响下,义务教育学龄人口数量迅猛增长,东莞“入园难”形势更加严峻。相关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东莞首次出现公办(集体办)园学位少于本市户籍在园幼儿人数情况。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对此,东莞市教育局表示,接下来,该局将根据省的部署,结合东莞实际,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同时,将加快推动新建(新增)公办园,多途径增加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

A、家长反映上公办幼儿园太难

记者了解到,东莞莞城街道2018年接收一年级新生2800多人,而两所公办幼儿园当年毕业生数量不过几百人。大量的户籍幼儿只能选择入读民办园。

不仅是莞城,南城等其他镇街同样面临公办幼儿园学位不足的情况。家住南城一小区的张女士告诉记者,两个孩子一个上幼儿园中班一个上幼儿园小小班,“南城只有一所公办幼儿园,并且离家七八公里,即使运气好能抽中接送也是个大问题。”

东莞市教育部门的相关统计数据显示,从2015年到2018年,东莞本市户籍在园幼儿增长了1.4万,而公办(集体办)幼儿园学位总数仅增0.35万。2018年首次出现公办(集体办)园学位少于本市户籍在园幼儿人数情况,学位缺额0.59万个,满足供给约需16所幼儿园。

B、小区配套幼儿园月收费超两千

公办园难上,小区的配套幼儿园于是成了市民的选择,但小区配套幼儿园的收费让不少市民有压力。张女士告诉记者,小区的配套幼儿园一年一个孩子要3万多元,两个孩子一年要将近7万元,她选的是离家稍微有点距离的另一所民办幼儿园,但一个孩子一年也要近3万元,两个孩子一年也要差不多6万元。“附近的小区,都差不多是这个价,压力真的很大。”

今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明确,城镇小区没有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规划配套幼儿园或规划不足,或者有完整规划但建设不到位的,要通过补建、改建或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予以解决。小区配套幼儿园应由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办成公办园或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园,不得办成营利性幼儿园。

记者了解,目前东莞公办(集体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为:省一级幼儿园800元/人·月,市一级幼儿园700元/人·月,未评级幼儿园(含省规范化园)600元/人·月。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不超过同等级公办园收费标准的1.5倍,即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保教费在900元/人·月-1200元/人·月之间。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东莞的小区配套幼儿园的保教费大部分都超过了这一标准,高的超过3000元/人·月,例如南城街道一小区幼儿园保教费就为3800元/人·月,东城街道一小区幼儿园的保教费则达到4000元/人·月,而保教费在2000多元/人·月的小区幼儿园则非常普遍。

C、加快推动新建公办幼儿园

“2018年2月市政府颁布《东莞市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规划建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规范了新建、改建居住区配套教育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与管理工作,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目前,东莞市收费较高的小区配套幼儿园都是《办法》实施前出让土地的。”东莞市教育局相关人士表示,已暂停审批非普惠性的小区配套幼儿园筹设,接下来,该局将根据省的部署,结合东莞市实际,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

据悉,《办法》也已经明确,新建、改建居住区(包括新建、改建的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小区)配套教育设施(包括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和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工作应当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规划、合理布局、规范建设、及时移交、公益办学的原则,办成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义务教育阶段普通中小学校。

东莞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2019年,将加快推动新建(新增)公办园,多途径增加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督促各园区、镇(街)按照规划应建设的公办园数量,抓紧选址、立项和建设,确保2020年前建成投入使用。鼓励有实力的国有企事业单位、普通高等学校举办公办园。支持充分利用腾退搬迁的空置厂房、乡村公共服务设施、中小学闲置校舍等资源,以租赁、租借、划转等形式举办公办园。在落实《东莞市园区、镇(街)公办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指导意见》(东府办〔2018〕53号)全市新建(新增)103所公办园的基础上,对公办(集体办)园在园幼儿数占比未达到50%以上、公益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幼儿数占比未达到80%以上的园区、镇(街),鼓励其通过政府与民办园或小区配套园合作设置公办班、补贴辖区内适龄幼儿入读民办园等,多途径增加公益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