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特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近日接获市民有关一所名为“澳门商学院”的查询,为此,高教办郑重声明:
“澳门商学院”不是澳门特区政府认可的澳门高等院校,不具有在澳门开办任何高等教育课程的资格。同时,特区政府也从未批准“澳门商学院”与任何外地高等院校在澳门合办高等教育课程。任何机构在未获许可下于澳门从事高等教育活动,均属违法行为,将依法受到处罚,且不妨碍被追究其他法律责任。
高教办位于荷兰园马路的“大学生中心”,备有丰富的升学资料可供查阅,有意了解有关获认可之澳门高等院校及获许可在澳门运作的高等教育课程资料,还可浏览以下网址:
澳门高等院校连结
http://www.gaes.gov.mo/about/links
(来源:澳门特区政府高等教育辅助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