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中国教育 > 滚动新闻 >

北京市教委:学前教育督查人员徇私舞弊将停职

来源: 北京青年报 | 作者: | 时间: 2018-11-26 | 责编: 段留芳

11月23日,北京市教委发布《北京市学前教育专职督查队伍建设与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提出,区级学前专职督查队伍一般每片由两人负责,对各类幼儿园(点)进行督查,每月至少一次。

北京市教委强调,市级学前教育专职督查队伍要建立覆盖全市的分区联系制度,督查人员可采取园所巡查、随机观摩、查阅资料、座谈走访等多种方式督查,并做好工作记录。学前教育专职督查人员应督促幼儿园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学前教育专职督查人员在督查活动中存在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滥用职权、打击报复及其他行为干扰被督查单位正常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违反督查程序,造成严重后果的暂停督查。专职督查人员在督查活动中不履行督查职责,玩忽职守的应追究行政责任,构成犯罪的应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