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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办学体制机制改革的新探索——北京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指导意见诞生记

来源: 中国网 | 作者: | 时间: 2018-10-11 | 责编: 段留芳

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指出,要坚持深化教育改革创新。这是习近平关于教育重要论述的重要内容,是教育改革必须遵循的指导思想。办学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是释放办学活力,形成中国特色现代教育制度的必由之路。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是近些年来北京市为了推进基础教育优质均衡发展,逐步探索的体质机制改革之路。近期,北京市教委下发《关于推进中小学集团化办学的指导意见》和《关于推进中小学学区制管理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两个指导意见”)标志着北京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进入规范发展阶段。

两个指导意见的出台体现了遵循教育规律的特点。中央办公厅和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指出,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要遵循坚持扎根中国与融通中外相结合,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等原则。这些原则体现了教育改革要遵循教育规律的特点。北京市推进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改革,始终坚持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充分调动地方和学校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及时研究,全程跟进指导,逐步将成功经验上升为制度和政策。

自2013年起,市教委就委托了相关研究团队,组织专家学者,形成专项课题组,全程跟进研究北京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改革实践情况。课题组先后从摸清基层实践底数,比较研究国内外相关实践,构建理论体系,指导基础政策试点、召开专题研讨会等方面深入研究宣传,形成了丰富的研究成果。在此基础上,课题组配合教育两委起草市级“两个指导意见”。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两个指导意见最终出台。可以说两个指导意见的出台充分遵循了教育实践的运行规律、教育理论的科学规律、家长和社会需求的价值规律,这是两个指导意见顺利实施的重要基础。

两个指导意见的出台体现了坚持改革创新的原则。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是我国新时代基础教育治理的新实践、新探索,因此必须进行体制机制的改革创新。在实践探索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的基础上,两个指导意见形成了以下十方面的体质机制改革创新。

一是教育布局规划的改革创新。依据两个指导意见,未来集团和学区要纳入北京市中小学市、区两级布局规划,形成更加精细的中小学纵横布局规划,从而实现基础教育全域性优质均衡布局。

二是学校治理模式改革创新。多元共治成为中小学治理的常态模式。根据两个指导意见,学区制将统筹学区内容各类教育资源和社会资源参与学校治理,服务学校发展,打通教育资源微循环,优化教育资源效益;集团化将建立集团学校共治和自治的组织运行机制,促进集团内学校共同发展。

三是学校管理组织体系改革创新。根据指导意见无论是学区还是集团都要建立负有管理职责的组织机构,并建立相应的组织运行制度,确保学区和集团运行规范、有据可依。

四是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改革创新。学区和集团都建立了教育资源共建共享的机制,形成了学区内、集团内教育硬件资源、人力资源、教研和课程资源的共建共享机制。提升了教育资源效能。

五是教学研究与教师专业发展机制的改革创新。学区和集团内都要建立教师教学研究、课程与教学、教师专业发展平台等内涵发展的联通机制,促进教师队伍整体水平快速提升。

六是集团化办学管理体制的改革创新。集团指导意见明确组建集团要经所在区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有序规范异地集团化办学,市教委统筹我市参与京津冀地区集团化办学。控制集团化办学规模,建立进有所需、退有所据的动态管理机制。

七是激活教师流动机制的改革创新。集团化办学鼓励建立教师跨校流动机制。探索集团内统一教师评审机制,向跨校兼课教师倾斜。

八是贯通人才培养机制的改革创新。同一学区内集团学校探索学生联合培养和贯通培养机制,扩大集团优质教育资源受益面。

九是加强政策保障机制的改革创新。两个指导意见都提出要加大对集团化办学和学区制管理的政策支持力度,在人力资源编制、财力支持等方面探索机制,加大支持力度。

十是明确党对学区和集团领导机制的改革创新。两个指导意见都明确了加强党对领导,加强集团和学区党组织建设,确保正确的办学方向。

总之两个指导意见体现了北京市落实全国大会精神,探索体制机制改革的有效实践,为激发教育活力,优化教育布局,提升办学质量奠定了制度基础。

(作者是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北京市中小学集团化办学学区制管理理论与政策研究项目组组长杨志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