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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河南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数共261个

来源: 河南省教育厅 | 作者: | 时间: 2018-09-14 | 责编: 段留芳

日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下发《关于做好2018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要体现培养教育家型教师的政策导向,由两部统一确定指标数量,实行总量控制。据了解,我省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数261个。

通知指出,做好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是分类推进职称制度改革的  重要任务,是加强新时代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举措。对中小学、幼儿园和特殊教育教师等实行分类评价,把师德放在教师评价的首位,坚持重师德、重能力、重业绩、重贡献,突出教育教  学实缋,引导教师潜心育人。进一步畅通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职称评聘渠道,适当提高中小学、幼儿园高级教师岗位比例。

通知明确,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要体现培养教育家型教师的政策导向,由两部统一确定指标数量,实行总量控制。评审通过的正高级教师中,担任学校和教研机构行政领导职务的不得超过30%。 中小学正高级教师职称评审结果年底前报两部备案,未经备案不予认可。

根据通知,职称评审要继续向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倾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脱贫攻坚部署,进一步推进城镇教师向乡村学校、薄弱学校流动,将中小学教师到乡村学校、薄弱学校任教一年以上经历作为申报高级教师职称的必要条件。同等条件下中、高级教师职称评审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向农村教师倾斜。长期在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放宽学历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提高实际工作年限的考核权重。

“定向评价、定向使用”的基层中小学高级专业技术岗位实行总量控制、比例单列,不占各地专业技术高级结构比例。有条件的地方可建立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委员会或评审组,进行单独评审。

通知明确提出,允许所教专业与所学专业或教师资格证专业不一致的教师参与职称评审 ,促进农村义 务教育阶段一专多能教师专业发展。

在职称评审工作机制方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主要负责制定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政策,教育部门主要负责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的具体组织实施。

通知强调,着力规范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程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强化公示公开,接受广大中小学教师的监督。不断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反映问题的渠道,对问题线索要逐一核查,做到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严禁利用职务之便为本人或他人评定职称谋取利益,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

请各地按照两部要求抓紧部署,今年年底前完成评审工作, 将通过职称评审的教师聘用到相应教师岗位,并及时兑现受聘教 师工资待遇。从2019年开始,两部不再统一下达中小学正高级教师指标数,各地在核定的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正高级教师职称  评审,评审结果报两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