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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研究建立学前教育薪酬待遇保障机制

来源: 深圳特区报 | 作者: | 时间: 2018-09-11 | 责编: 段留芳

9月10日获悉,深圳市正研究建立学前教育薪酬待遇保障机制,参照深圳市公办小学专任教师和相应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制定新型公办园和非营利性普惠园专任教师薪酬指导范围。  

一、民办幼儿园教师可望涨薪

 

 

 

  深圳市正在制定《深圳市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0年)》,市教育局将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建立“建立学前教育薪酬保障机制”,按照以岗定薪、同工同酬的原则,参照深圳市公办小学专任教师和相应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水平等因素,制定新型公办园和非营利性普惠园专任教师薪酬指导范围,定期调整,健全晋升机制。市财政将加大对非营利性普惠园的投入,保障教师待遇的提升,进而带动学前教育行业教师薪酬水平的整体提升。  

二、吸引“海归”加入幼师队伍

 

 

 

  除了提升教师薪酬水平外,还要加大对现有幼师队伍的培训。市、区教育行政和教师培训部门将进一步落实幼儿园教师全员培训机制,实施各区幼儿园教师继续教育网上登记管理,将幼儿园保教人员参与培训情况与幼儿园积分管理、年检制度等考核评价工作相结合,完成各年度师资培训任务。还将实行学前教育高层次人才专项津贴,吸引和稳定高层次学前教育人才。届时可适度吸引高学历或海外留学背景的教师充实幼儿园教师队伍。  

三、建立失德教师“黑名单”制度

 

  深圳市即将出台的学前教育发展行动计划规定,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建立师德负面清单,严格规定失德和违法犯罪人员(或机构)不得继续在深圳市办学和从教。将在“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子系统“教职工管理系统”中增加失德人员“黑名单”模块,将失德人员纳入“黑名单”管理,作为幼儿园考核聘用从业人员时的重要依据。市教育局还将指导各区开展和完善幼儿园保教人员师德师风档案建设,将师德师风档案建设与幼儿园评优评先、奖励资助等挂钩,进一步强化幼儿园保教人员师德师风建设推进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