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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发展由量转质 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

来源: 中国信息报 | 作者: | 时间: 2018-09-06 | 责编: 段留芳

■ 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 冯晓晖

国家统计局社科文司近期就学前教育开展专项调研。调研抽选了北京、河北、江苏、四川、陕西、宁夏等13个省(区、市)的174个县(市、区),对相关教育主管部门、702所幼儿园和5787名幼儿家长进行了访谈或问卷调查。调查结果显示,我国幼儿园发展进入由量转质的阶段,但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需要重视。

供给总量增加,供给质量改善

政策成效显现,供给总量不断增加,毛入园率持续提高。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学前教育得到快速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表现在:新建园快速增加。调查显示,37.5%的受访幼儿园为2012年后新建园,实际招生人数占比达三成。广东2017年幼儿园数量比2016年增加760所,增长4.4%,重庆幼儿园数量近7年平均增长2.2%。毛入园率持续提高。在调研的174个县(市、区)中,七成以上地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超过90%。福建2017年学前三年毛入园率高达98%,比2012年提高2.5个百分点。

政府投入力度大,供给质量有所改善,普惠幼儿园覆盖率已近七成。国务院印发《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以来,各地先后出台了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加大财政投入,支持普惠性幼儿园发展。2017年,调查的174个县(市、区)投入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167.9亿元,平均每个县(市、区)投入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近1亿元,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进一步增加,普惠性幼儿园平均覆盖率接近七成。

各地加大投入,幼儿园硬件设施得到明显改善。调查显示,95.7%的受访幼儿园配备了各类教学图片、录音带、光碟、教材和各类图书;97.2%的幼儿园配备了实用、卫生、安全、齐备的桌椅和玩具等教学设备;94.6%的幼儿园配备了卫生安全的床铺和生活用品;93.3%的幼儿园配备了防暑防寒设施;91.3%的幼儿园配备了适合儿童户外运动的体育器械和大型玩具。近八成幼儿园拥有300㎡以上的运动场和50㎡以上的活动室。

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突出,无证园存在极大隐患

学前教育发展不充分,供需缺口较大。一是幼儿园数量缺口大。虽然近年来幼儿园增加较多,但随着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对幼儿园需求呈井喷式增长。陕西预计到2020年,调研的5个城市(西安、宝鸡、渭南、安康、延安)3-5岁待入园幼儿达30万人以上,学位总缺口10万个左右。

二是教师数量严重不足。调查显示,目前制约幼儿园发展最突出的问题是教师不足。247家有扩班计划的幼儿园中,40.9%因为师资不足未能按期完成计划,居所有原因首位。江西目前教职工与幼儿的比例为1∶12.9,教职工缺口率在40%左右。经测算,到2020年,北京调研的九个区专任教师总量缺口为14304人,宁夏缺口12900人,四川缺口率39.3%。

学前教育发展不平衡,结构性矛盾突出。一是公办、民办园发展不平衡,公办园“一园难求”,部分民办园招生困难。公办幼儿园凭借着费用实惠、设施齐全、管理规范、师资优良等优势,依然是绝大多数家长的首选,但目前公办幼儿园数量较少,难以满足需要。调查显示,被调查地区公办幼儿园占比仅为25.3%,2012年之后新建的幼儿园只有29.4%是公办园。重庆公办园仅为16.1%。与此同时,部分民办幼儿园因条件不好,导致生源不足。陕西反映,在25所招生困难幼儿园中,民办园有18所;江西反映,民办幼儿园招生困难的主要原因是幼儿园位置不佳(85%)、硬件设施不好(45%)、师资团队不行(20%)、收费过高(15%)。

二是幼儿园规划布局不平衡,中心城区缺口大。随着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区人口急剧增加,学龄前幼儿增加较快,但由于中心城区在城镇发展规划时没有预留学前教育用地,新建幼儿园选址难,建设落地难,特别是公办幼儿园难以满足需求。福建漳州市中心城区公办幼儿园的招生/报名比例平均在1∶3至1∶6之间,个别幼儿园达到1∶10,其中53.1%的受访公办园采用“排队摇号入园”方式招生。

三是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落地难。新建小区本应配套建设幼儿园,但一些开发商拖延建设,或不按规定和规划建设。山东反映,有的开发商配套幼儿园建筑面积过小,建设标准低,周围环境差,有的甚至将幼儿园规划在有争议的地块,导致幼儿园无法建设,业主入住多年,幼儿园仍未落实。陕西反映,由于产权归属、接收主体不明确等原因,部分新建小区没有将配建的幼儿园移交政府管理,继续由开发商或出售、或租给个人办园,难以体现普惠性的要求,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无证幼儿园问题突出,存在较多隐患。调查显示,一些民办幼儿园由于基本设施不达标、设备不完善、办园条件简陋、审批手续复杂、审批时间长等原因,未能获得办园许可证。调研的174个县(市、区)共有无证幼儿园6348所,在园儿童55万人。北京调研的九个区无证幼儿园多达1381所,比公办园和有证民办园总和还多339所,无证园在园幼儿13.4万人。安徽调研地区无证民办幼儿园418所,占民办园的比例达61%。这些幼儿园保教质量参差不齐,个别幼儿园虚设一些光环,服务与价格不匹配,收费高,服务差;有的对幼儿进行过多的限制和惩罚,甚至对幼儿造成伤害;有的为了迎合家长心理,开设拼音、算术等课程,“小学化”教学倾向明显。部分调研地区管理机构反映,对于无证幼儿园的处理存在“两难”:一是管理难,因其数量多、教职工人员复杂,日常监管存在困难,各职能部门及街道乡镇没有形成综合治理的长效机制,取缔后很容易再异地滋生;二是取缔难,因其在园幼儿数量多,如果取缔,在园幼儿分流安置困难,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成为关注热点,有可能产生较为严重的社会影响。

教师待遇偏低,民办园队伍稳定存在隐忧。幼教从业者在承担来自社会的高关注度的同时,收入与工作强度不匹配问题较突出,幼教岗位对高素质人才缺乏吸引力,“引不进”“留不住”的现象较为突出。主要表现在:

一是工资待遇偏低,同工不同酬问题严重。89.8%的受访幼儿园教师工资(含奖金)在5000元以下,85.4%的幼儿园保育员(含奖金)工资在3000元以下。调研县(市、区)非在编教师月平均工资仅为在编教师月平均工资的一半左右,同工不同酬现象突出。四川调查的12个县(市、区),2017年公办园在编教师平均月工资收入为4948元,与全省教育行业全部在编教师月平均工资6217元相比差距较大;公办园非在编教师和民办园教师的工资更低,平均月工资收入仅为2682元和2639元,与全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4889元相比差距较大。北京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月平均工资在6400-13250元之间,民办幼儿园教师月平均工资仅有3200-4500元。

二是正式编制少,流动性大。调研地区普遍反映,近年来事业单位编制萎缩,公办园教师编制严重不足,调研的174个县(市、区)在编幼儿教师44021人,仅占幼儿园专任教师总数的15.2%和教职工总数的9.1%。由于没有编制,自主聘用的人员受多因素影响,随意辞职现象突出,近一半的调研幼儿园每学年流动人数超过10%。

三是社会保障不到位。由于流动性大,一些民办幼儿园保教人员医保、社保等福利待遇没有保证。调查显示,受访的452所民办幼儿园,15%以上的保教人员没有享受社会保障,陕西20%的受访幼儿园教职工不依法享受医保。

民办园享受优惠政策较少。调查显示,38.3%的民办幼儿园未享受任何优惠政策;仅有36.8%的民办园享受过培训教师,35.2%享受过教研指导,30.1%享受过综合奖补,11.0%享受过电水气与公办同价,6.2%享受过减免租金,4.1%享受过派驻公办教师,1.9%享受过划拨方式供应土地等优惠政策。在建园过程中有69.9%的新办园表示遇到过审批手续复杂、53.0%遇到过资金筹集困难、48.2%遇到过审批时间长等问题。

加大投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打造高素质的幼师队伍

加大学前教育投入。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经费预算,提高财政性学前教育经费占比,加大政府向社会购买学前教育服务的力度,大力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全面提升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和资本进入学前教育领域,制定相关优惠政策,探索以奖代补、以租代建等鼓励方式,推动民办幼儿园的发展。

精准施策,使优惠政策真优惠。针对各类幼儿园不同的基础条件和运行模式,优惠政策也应有所不同。公办园希望提高收费标准,建立合理的调价机制,定期对收费标准进行调整;民办普惠园希望政府给予的奖补以货币形式发放,以便自主使用,更好地按需求购买,同时提高生均补贴,根据办学成本逐年提高标准,加强拨付资金或经费的时效性,以免拖欠教师工资或待遇;民办非普惠园希望在租金、水电、供暖等方面给予优惠政策。

提高幼师社会地位,创新培养模式。一是提高幼儿教师工资水平,建立明确的幼儿教师薪酬标准或指导意见;二是提高幼儿教师的社会地位,加大高校对幼师人才的培育力度,吸引更多优秀人才从事幼教事业。公办园希望增加教师编制,根据招生人数按照《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规定比例配足配齐幼师,同时提高幼儿园高级职称的比例,给予年轻老师更好的发展空间;民办园希望加大教师的培训力度,加强与公办园的沟通交流,加强公办园对民办园管理及教学的帮扶力度,多派驻公办园教师,帮助指导教学管理工作,同时在教师职称评定、各类比赛与培训等方面享受与公办园同等待遇。

切实解决无证园问题,为幼儿营造良好环境。要时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高度重视无证办幼儿园问题,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勇于担当,齐抓共管。在开展无证办园行为清理整顿过程中,市场监管、民政、消防、建设、规划等部门与教育主管部门形成合力,对于无证园有意愿整改的,有关部门要按照标准从资金和技术上帮助其整改,直至整改到位发放相关证件;对于不愿整改、整改不到位的按照法律程序,申请由法院对其强制执行,保障适龄儿童接受基本的、有质量的学前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