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9月6日讯(记者 王晓霞 吴雨航)今日,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就全国学生资助有关情况进行具体介绍。
据了解,2017年,全国资助学生9590万人次,资助经费总投入1882亿元,资助经费总投入增长近1倍,这说明了经费保障能力和资助强度显著提升。党的十八大以来的6年间,全国共资助学生达到5.2亿人次,资助经费总投入达到了8864亿元,成为我们国家一项重大的民生支出。
基本实现“三个全覆盖”目标
据教育部财政司司长赵建军介绍,目前我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具有中国特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在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的原则,各地因地制宜完善了学前教育资助政策;
在义务教育阶段: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了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等;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助学金制度,实施了国家免学费等政策。
在本专科生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学费补偿贷款代偿、新生入学资助、“绿色通道”等多元混合资助政策体系。
在研究生教育阶段:建立了国家奖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三助”岗位津贴等制度。
这些资助政策,使我国的学生资助工作做到了“三个全覆盖”,即各个教育阶段全覆盖、公办民办学校全覆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覆盖,基本做到了“应助尽助”,在我国基本实现了“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的目标。
田祖荫:学生应树立理想消费观,杜绝“烧钱”现象
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田祖荫在介绍是说道,应努力落实“五个加强”,确保学生资助工作规范有序。一是对学生的个人隐私加强保护。今年,我们利用各种机会向全体学生资助工作者提出明确要求,请他们务必要拧紧“保护学生个人信息和隐私”这根弦,让资助工作更合规、更有爱、更有温度。
二是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加强指导。精准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前提,是决定资助政策落实效果的基础性工作。教育部专门发过通知,要求各地进一步完善认定办法,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财力状况等因素,确定本地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指导标准。各高校根据各地指导标准,结合学校所在城市物价水平、高校收费水平、学生家庭经济能力等因素,确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和资助档次。各高校同时健全了校、院、年级、班级四级资助认定工作机制,提高认定精准度,杜绝了当众诉苦、互相比困现象。
三是对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和家长加强服务。我们会同国家开发银行连续两年印发专门通知,明确要求对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城乡低保学生、通过高中预申请的学生,不得要求其再提供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对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村(居)委会、原就读高中“三选一”证明即可办理,做到了让老百姓少跑腿、少烦心。
四是对大学生合理消费加强引导。在开展学生资助工作过程中,我们发现有些大学生过于热衷消费,“开学季”成了“烧钱季”。针对此情况,我们通过网站、微信等多种途径广泛呼吁,无论是国家资助、社会捐助还是父母给的“血汗钱”,都是来之不易的,广大学生应当树立理性消费观念,不盲目攀比,不贪图享乐,不追求奢侈消费,“量入为出”地合理安排生活支出,做到勤俭节约、理性消费、科学消费。
五是对学生资助各环节的工作加强规范。在财政部、教育部领导下,我们于2017年开展了“全国学生资助管理规范年活动”。2018年,我们继续高举“六规范”的大旗,即规范管理制度、规范监管责任、规范资助程序、规范资金管理、规范信息管理、规范机构队伍建设,指导各地、各校开展“回头看”,全面提升学生资助规范化管理水平。特别是针对县级资助中心和中央高校,我们明确要求做到“八公布”,即公布资助项目,公布申请条件,公布资助标准,公布申请、审批、发放的程序,公布申请、审批、公示、发放的重要时间节点,公布办公地点,公布工作人员,公布办公电话,通过公开透明,促进资助工作精细化、规范化。
据悉,在教育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和银保监会的领导下,特别是在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的指导和帮助下, 11年来已累计发放国家助学贷款1360亿元,支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2220万人次、1039万人。在各省资助中心的支持下,预计到年底,开发银行累计发放助学贷款将突破1600亿元,支持学生突破2500万人次、1200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