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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调结构 提效益 把教育经费用到最关键处

来源: 教育部 | 作者: | 时间: 2018-08-27 | 责编: 刘昌

日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聚焦如何筹好用好管好教育经费,对进一步优化结构、提高效益提出了明确要求。

《意见》的出台有着怎样的考虑?提出了哪些主要举措?对推进新时代教育事业改革发展将产生哪些积极的影响?就这些问题,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新时代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必然要求

问: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始终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予以重点投入。专门出台调结构、提效益的指导性意见,其重要意义是什么?

答:进一步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优先发展教育事业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的迫切需要,是推进教育公平、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重要举措。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教育工作,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达到并持续保持在4%以上,投入机制逐步健全,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有力推动了教育事业全面发展,中西部和农村教育明显加强。

为此,中央领导同志多次就进一步筹好用好管好教育经费作出重要指示,要求优化教育资源配置,逐步缩小区域、城乡、校际差距,特别是要加大对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远地区、贫困地区基础教育的投入力度,切实提高教育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公平而又质量的教育发展;要求把调整优化结构、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作为主要方向,全面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工作。

问:如何理解当前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答:党的十九大报告做出了“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的历史性判断。具体到教育领域,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教育经费投入的逐年增加,我国教育发展水平总体上进入世界中上行列,更加突出的问题是教育发展还不平衡、不充分,这已经成为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主要制约因素。当前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也集中体现为一种结构性的矛盾。例如,教育经费多渠道筹集的体制不健全,一些地方经费使用“重硬件轻软件、重支出轻绩效”,监督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等。充分发挥教育经费保障教育发展、推动教育改革、推进教育公平、提高教育质量的政策引领作用,必须在优先保障的同时,进一步优化结构、深化改革、强化监管,花好每一份钱,把教育经费用到最关键处,切实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

结构合理就是最大的效益

问:调结构、提效益贯穿《意见》始终,如何理解这两方面的要求?

答:结构合理就是最大的效益。全面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工作,优化结构是主线,优先保障是前提,深化改革是动力,强化管理是关键,最终目的是提高教育经费使用效益。因此,《意见》提出,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落实新发展理念,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国情,坚定不移把教育放在优先位置,妥善处理转变预算安排方式与优先发展教育的关系,改革完善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体制机制,以调整优化结构为主线,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着力解决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切实提高教育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促进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发展。

问:《意见》明确提出以调整优化结构为主线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工作,具体体现在哪些方面?

答:《意见》主要对三个层面的结构提出了要求:

一是政府财政支出结构,要优先保障教育。教育投入是支撑国家长远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投资,是教育事业的物质基础,是公共财政的重要职能。一方面,要调整优化各级政府财政支出结构,优先落实教育投入;另一方面,要推进教育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合理划分教育领域政府间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最终,要保证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一般不低于4%,确保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确保按在校学生人数平均的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逐年只增不减。

二是教育经费来源结构,要完善投入机制。目前,教育经费总投入80%以上来自财政性教育经费,社会投入所占比重偏低。要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完善教育经费投入机制,在继续保持财政教育投入强度的同时,不断扩大社会投入,逐步提高教育经费总投入中社会投入所占比重。结合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和财力状况,《意见》强调要更多通过政策设计、制度设计、标准设计带动投入,坚持“两条腿”走路,完善两个方面的机制:一方面,“稳”财政投入的机制。要建立健全国家教育标准体系,科学核定基本办学成本,全面建立生均拨款制度。到2020年,各地要制定区域内各级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基本标准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另一方面,“扩”社会投入的机制。要完善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的政策制度,依法落实税费减免政策,按规定落实公益性捐赠税收优惠政策,完善社会捐赠收入财政配比政策。要完善非义务教育培养成本分担机制,建立与拨款、资助水平等相适应的收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

三是教育经费使用结构,要区分轻重缓急。在各级各类教育之间要突出“重点”,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切实落实政府责任;在具体支出项目之间要突出“优先”,将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教育投入重点予以优先保障,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水平;在地区和群体之间要突出“倾斜”,着力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和建档立卡等贫困学生倾斜,存量资金优先保障、增量资金更多用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发展教育和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教育,推动实现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教育基本公共服务全覆盖。在此基础上,着力补齐教育发展短板,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持续加大教育教学改革投入等要求。

问:如何准确把握调结构这条主线?

答:《意见》在总体要求中,明确了调结构、提效益应遵循的四条基本原则:优先保障、加大投入;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统筹兼顾、突出重点;深化改革、提高绩效。这就要求我们准确把握好各个方面的关系:第一,既要紧紧抓住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持续保持教育投入稳定增长,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也要立足基本国情,针对一些地方过高承诺问题提出“三不”要求:不提脱离实际难以实现的目标,不作脱离财力难以兑现的承诺,不搞寅吃卯粮的工程。第二,要着眼于教育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处理好近期发展任务和中长期发展目标、城乡和区域教育发展、各级各类教育发展、条件改善和质量提升的关系,加强统筹。第三,既要巩固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不断满足教育事业发展需求,也要适应国家财税体制改革要求,充分发挥财政教育经费政策引导作用,推动深化教育体制机制改革,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创新管理方式,加强经费监管。

保、补、促、提,着力解决不平衡不充分问题

问:具体到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方面,有哪些重点?

答:坚持“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意见》从六个方面入手优化教育经费使用结构:

一是科学规划教育经费支出。要加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与中期财政规划的统筹衔接,充分考虑教育经费需求,合理确定阶段性目标任务,合理布局学校建设。特别是要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坚持实行九年义务教育制度,严禁随意扩大免费教育政策实施范围。

二是重点保障义务教育均衡发展。针对目前义务教育学校“城市挤、乡村弱”、区域差别依然较大等问题,要巩固完善城乡统一、重在农村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逐步实行全国统一的义务教育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推动建立以城带乡、整体推进、城乡一体、均衡发展的义务教育发展机制,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控辍保学、“大班额”、随迁子女就学、家庭无法正常履行教育和监护责任的农村留守儿童入校寄宿等突出问题。

三是不断提高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水平。要求各地健全中小学教师工资长效联动机制,实现与当地公务员工资收入同步调整,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同时,针对当前教师待遇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要求各地严格规范教师编制管理,对符合条件的非在编教师要加快入编,并实行同工同酬;加强省级统筹,强化政府责任,优先落实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收入政策,力争用三年时间解决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问题;根据幼儿园规模合理配备保教保育人员,按照岗位确定幼儿园教师工资标准,逐步解决同工不同酬问题。

四是着力补齐教育发展短板。强调在重点保障义务教育的前提下,优化支出结构,积极支持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实施教育脱贫攻坚行动。

五是聚焦服务国家重大战略。围绕党的十九大作出的人才强国、创新驱动发展、区域协调发展等战略部署,统筹支持“双一流”建设,持续支持地方高校转型发展和中西部高等教育发展;稳定支持科学研究,建立科研服务“绿色通道”;统筹支持出国留学和来华留学,优化教育对外开放布局。

六是持续加大教育教学改革投入。要在改善必要办学条件的同时,着力加大课程改革、教学改革、教材建设等方面投入,促进育人方式转型,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放、管、服、落,全面提升教育经费使用绩效

问:“提效益”的关键还在于科学管理使用教育经费,在这方面,如何做到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又优化服务、推动落实?

答:《意见》从管理责任、管理方式、管理绩效、管理能力四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一是全面落实管理责任。目前财政教育经费80%来自地方,90%用于地方。要进一步简政放权,落实省级政府教育经费统筹权和各级各类学校经费使用自主权;健全“谁使用、谁负责”的教育经费使用管理责任体系,并明确教育部门和学校作为教育经费使用者、管理者的主体责任,以及相关部门的责任。

二是全面改进管理方式。教育经费使用管理环节多、链条长、风险点多,要以“监审、监控、监督”为着力点,建立全覆盖、全过程、全方位的教育经费监管体系,强化事前评审评估、事中监控防控、事后公开公示,加强教育督导和内部审计监督。

三是全面提高使用绩效。要贯彻落实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要求,强调“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将绩效管理覆盖所有财政教育资金,建立健全体现教育行业特点的全过程绩效管理体系。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办教育,严禁超标准豪华建设。

四是全面增强管理能力。针对基层管理力量和基础管理能力薄弱问题,要坚持依法理财、科学理财,强化服务意识,加强制度体系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信息化建设,着力提升精细化、专业化、信息化管理水平。问:有哪些举措推动各地将《意见》各项要求落到实处、产生实效?

答:《意见》从抓好落实的角度,一方面要求各地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明确时间节点,确保工作成效;另一方面要加大对财政教育经费投入使用管理情况督查力度,特别是中央相关部门要对各地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待遇政策等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抓好整改问责。

下一步,教育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做好相关配套政策的出台,适时召开全国教育财务工作会议,开展专项督查,督促指导各地抓好《意见》的学习贯彻落实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