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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通车]毕业季“三方协议”需慎签

发布时间:2018-06-13 08:49:33 | 来源:北京日报 | 作者: | 责任编辑:刘昌

3 毕业生另择业要交纳违约金

案情回放

小华与某企业签订三方协议后,又参加了公务员考试,被某机关录取。于是,小华决定与已签订了就业协议书的公司解除协议,公司要求他按照约定交纳5000元的违约金。小华认为,三方协议不是正式合同,不同意支付违约金。后该公司将小华诉至法院,经调解,双方同意小华支付公司3000元违约金后,解除就业协议书。

法律提示

案例中,小华认为三方协议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观点是错误的。虽然毕业生就业形势严峻,但是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应充分预见自己民事行为的法律后果,一旦违约,就要承担相应责任。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在签订三方协议时应考虑清楚,一旦双方签字盖章后,就业协议书便有了法律效力。无论是用人单位还是毕业生,一旦违反,都会面临承担违约责任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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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字前毕业生须知

三方协议的签订程序,一般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就工作情况达成一致后,首先由毕业生领取就业协议书,并如实填写基本情况和应聘意见、签名,其次由用人单位签订意见,最后由学校就业指导中心或者就业主管部门签订意见。这个顺序很重要,学生在签协议时,一定要等用人单位填写完盖章后再到学校签证盖章,切忌自己填完后就直接要求学校盖章。万一用人单位承诺待遇有变,就可能引发纠纷。如果毕业生违约,必须办理与原签约单位的解约手续,然后将原协议书交还招生就业工作处,换取新的协议书。

签订三方协议时,毕业生要认真核对用人单位名称,看自己填写的与单位的有效印鉴名称是否一致,一字之差都可能导致协议无效。协议中,要明确试用期时限,通常为3个月,不得超过6个月;国家机关、高校、研究所一般采用见习期,通常为1年。如果三方协议中已经约定了试用期,那么正式签订合同时若用人单位还约定试用期的,两个试用期加起来不得超过6个月,超出部分无效,应按正常工作时间计算。此外,要格外注意明确违约金数额,通常公司在签约时会主动提出违约金的金额,然后写到备注栏里,通常不得超过5000元。

现行的三方协议属“格式合同”,但“备注”部分允许三方另行约定各自的权利义务。为了防止用人单位承诺无法落实,毕业生可将工资、奖金、补贴、休假、住房、保险等福利待遇在备注栏中备注清楚,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朱乐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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