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5月3日讯(记者 祝颖丽)4月27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乡村小规模学校(指不足100人的村小学和教学点)和乡镇寄宿制学校(以下统称两类学校)是农村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国教育体系的“神经末梢”。办好两类学校,是实施科教兴国战略、加快教育现代化的重要任务,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的基本要求,是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有力举措。但两类学校仍是教育的短板,迫切需要进一步加强。此次《意见》的提出正是为了为切实解决两类学校发展滞后问题,努力办好公平优质的农村义务教育。
此次《意见》坚持系统思维、底线思维和精准思维,对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建设提出了三个方面的原则性要求。一是统筹规划、合理布局。二是重点保障、兜住底线。三是内涵发展、提高质量。
针对两类学校发展滞后问题,《意见》还提出了如下重点措施: 一是针对盲目撤并和撤留两难问题,提出了统筹布局规划的要求。二是针对两类学校办学条件相对落后问题,提出了改善办学条件的要求。三是针对两类学校师资保障不到位、师资队伍不太强问题,提出了强化师资建设的要求。四是针对两类学校经费保障不到位问题,提出了强化经费保障的要求。五是针对两类学校管理服务水平不高、育人有待提升的问题,提出了提高办学水平的要求。
办好乡村教育关键在于教师,《意见》还提出了多项措施来加强两类学校教师队伍建设,要求做到“四个倾斜、两个提高”,一是编制核定向两类学校倾斜。二是岗位设置向两类学校倾斜。三是职称评聘向两类学校倾斜。四是师资配备向两类学校倾斜。五是提高两类学校教师待遇。六是提高教师专业素质能力。
质量是教育的生命线,《意见》最核心的目标,就是要全面提升两类学校的教育质量,在强调改善办学条件、强化师资队伍、加强经费保障的基础上,还从健全管理制度、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措施。一是发挥中心学校统筹作用。二是完善育人模式。三是推进“互联网+”教育发展。四是推进对口支教。
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有了好的政策、好的蓝图,关键在落实。《意见》也提出了一些具体的落实机制。一是省级政府统筹协调机制。二是政绩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三是质量监测和督导评估机制。四是全面加强两类学校党的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