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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大招了!教育部:超纲教学、上课不讲到培训班讲,这些课外培训乱象将被严查!

发布时间:2018-02-27 09:28:06 | 来源:中国网 | 作者:周继凤 | 责任编辑:

中国网2月27日讯 (记者 周继凤)近日,教育部办公厅等四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的通知》,出重拳出击校外培训乱象。专项治理行动未来将取缔非法培训机构,严查校外培训班超纲教超前学等现象,对在职中小学校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等行为进行严厉打击。

据了解,专项治理行动聚焦六类不规范行为,办学隐患和办学内涵兼治,校外培训和校内教育教学行为兼治,通过打“组合拳”系统解决问题。可以概括为3个方面:

一是治理无资质和有安全隐患的培训机构,把确保学生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要立即停办整改。对未取得办学许可证、也未取得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具备办理证照条件的校外培训机构,要指导其依法办理相关证照;对不符合办理证照条件的,要依法责令其停止办学并妥善安置参加培训的学生。对虽领取了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但尚未取得办学许可证的校外培训机构,具备办证条件的,要指导其办证;对不具备办证条件的,要责令其在经营(业务)范围内开展业务,不得举办面向中小学生的校外培训。

二是治理数学语文等学科类超纲教超前学等“应试”培训行为,把减轻学生校外负担放在最突出位置。坚决纠正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主要指语文、数学等)出现的“超纲教学”“提前教学”“强化应试”等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开展学科类培训的班次、内容、招生对象、上课时间等要向所在地教育行政部门进行登记备案并向社会公布。严禁校外培训机构组织中小学生等级考试及竞赛,坚决查处将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结果与中小学校招生入学挂钩的行为,依法追究有关机构和有关人员责任。

三是治理学校和教师中存在的不良教育教学行为,把强化学校和教师管理提到更重要位置。坚持依法从严治教,坚决查处一些中小学校存在的“非零起点教学”行为,严厉追究有关负责人责任;坚决查处个别在职中小学校教师课上不讲课后到校外培训机构讲,并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培训机构培训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依法严肃处理,直至取消教师资格。

并且,相关负责人表示,专项治理工作主要分三大阶段,第一阶段,各地在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建立由教育、民政、人社、工商和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参与的省、市、县三级工作机制,联合公安、消防、城管和乡镇(街道)等相关部门部署开展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要于2018年6月底前完成;第二阶段,开展部门联合集中整治。各部门协同开展集中整治,全面纠正六类不良行为。县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治理与中小学校和教师有关的增加学生课外负担的不良行为。计划于2018年底前完成;第三阶段,建立黑白名单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牵头建立《白名单》,公布无不良行为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建立《黑名单》,公布有安全隐患、无资质和不良行为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国务院有关行政部门联合对各省、各省组织对地市县的工作成效抽查检查,计划于2019年6月底前完成。

北京师范大学第二附属中学党委副书记陈国治认为,针对此次专项治理行动非常有针对性地回应了社会上对基础教育的热点关切。

他表示,近年来,一些面向中小学生举办的校外培训机构开展以“应试”为导向的培训,校外培训机构良莠不齐,大量存在题海战术、超前教学、竞赛考证等违背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发展规律的教学行为,影响了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造成了学生课外负担过重,增加了家庭经济负担,社会反响强烈,广大家长和中小学生一边痛斥着校外培训机构的弊端,一边被动地参加到校外培训的大军中去,敢怒敢言不敢不去。“谁来打破这个局面,教育部等部门联合行动,给了人民群众一个‘再难管也要管’、‘大力规范校外教育培训机构,这件事迟早要做,迟做不如早做,小修不如大修’的有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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