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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改进核算方式,力破中小学教职工难题

发布时间:2018-01-14 09:34:42 | 来源:中国教育报 | 作者:郝文婷 | 责任编辑:祝颖丽

临近期末,呼和浩特市新招聘的800余名教师最后一轮面试即将全部结束,新学期他们就将到岗。内蒙古实施“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工作以来,呼和浩特市对10多年来未核定的编制重新核定,并按照新的核算办法申请增加了中小学教职工编制2000个,有效缓解了这座人口流入大市特别是城区中小学教师短缺的矛盾,并化解了中小学缺编问题。

内蒙古教育厅教师工作处处长武秀珍介绍,按照国家部署要求,2016年内蒙古编办、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联合下发《关于统一城乡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的通知》,调整全区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统一了城乡教职工编制标准,改进编制核定办法,提高了附加编制比例,为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供了编制保障。

据介绍,为了满足因接收外来务工子女而不断扩大规模的城镇学校和乡村小规模学校的不同发展需求,内蒙古在“生师比”核算方法的基础上,增加了“班师比”的核算方法,各地在核定教职工基本编制时,可自主选择任意一种核算方法。同时,为保障中小学校开齐开足课程,让学生享受公平有质量的教育,自治区充分考虑了蒙古语授课、现代教学设备应用、班主任工作量折算、教职工进修或休产病假、校医、心理辅导、宿舍管理等各类因素,将附加编制比例提高至25%,与基础编制一并下达各盟市。

此外,为保障中小学教育发展及学校校长、教师交流的需要,自治区编办在上述各项编制核定基础上,按一定比例为各盟市增设了一部分预留编制,由盟市编办统一管理,在盟市范围内调剂使用,以解决缺编、满编地区新教师补充的矛盾。

对于历史原因造成的“学生少、在岗教师多”,且超出新核定编制总量的地区,自治区通过预借编的方式解决这一难题。自治区编办通过预借一部分编制给盟市,确保在岗人员人人有编制,待超编人员自然减员后逐年收回,收回的编制由自治区编办统一管理,并专项用于全区中小学统筹调剂使用。日前,自治区编办统一核定1000名中小学教职工编制,专项用于公开招聘足球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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