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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10岁小学生学校玩“叠罗汉”致伤残

发布时间:2018-01-02 11:28:47 | 来源:颍州晚报 | 作者:颍州晚报 | 责任编辑:闫景臻

学生在学校里玩耍受伤,到底谁来承担责任?颍上一小学几名同学在一起玩“叠罗汉”,一个孩子腿部不慎被压伤,构成9级伤残。

近日,颍上法院一审判决,涉事学校赔偿学生近14万元。

赵小川(化名)今年10岁,是颍上县某小学学生。2015年3月的一天,赵小川的父母接到了学校老师的电话:“小川受伤了。”

原来,当天下课期间,赵小川和小军(化名)等几名同学一起在楼道里玩耍。不知谁提议,大家一起玩起了“叠罗汉”。不一会儿,赵小川被压在了最下面。

正当大家玩得高兴时,却听见了赵小川的哭喊声:“哎呦,哎呦,疼。”同学们下来后,他抱着腿一个劲地哭,直到老师赶来。

起初,家人并未将孩子的伤放在心上,只是进行的简单治疗。可受伤半年后,赵小川仍说自己腿疼。

事发10个月后,父母带赵小川到医院检查。经诊断,孩子的腿部为股骨头坏死。2016年,家人带他到上海住院治疗,花费3万余元。

后经鉴定:赵小川2016年4月3日市人民医院X片显示左股骨头坏死,左髋关节活动受限相当于一肢丧失功能27%,为九级伤残。

随即,赵小川的父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赔偿,法院判决,因证据不足驳回他的诉讼请求。

后来,进一步鉴定发现,赵小川左股骨头缺血性坏死,与外界暴力作用损伤了股骨头血管存在因果关系。随后,他的父母再次向法院提起诉讼。

日前,颍上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法院审理认为,赵小川的受伤时间至医院诊断为左股骨头坏死的时间为10个月。

虽然,赵小川左股骨头缺血性坏死与外界暴力作用损伤了股骨头血管存在因果关系。但他提供的证据不能直接证明“外界暴力”的唯一性,可也不能完全排除赵小川在学校被压的行为与“外界暴力”之间的关联性。

赵小川有在校被几位不特定同学压哭、喊腿疼的情形,学校有一定的责任。

由于赵小川家庭是贫困户,根据实际情况,法院判决由学校分担赵小川合理损失的70%,赔偿赵小川近14万元。小军等学生在校的玩耍行为属学校管理范畴,为此,他们和监护人不承担责任。

原标题:学生在学校里玩耍受伤 责任谁来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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